关于鄱余高等级公路至湖城大道连接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1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鄱余高等级公路至湖城大道连接线工程环境影响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日-2025年8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793-****851
地 址 :**市**县**镇商业大街人社大楼15楼
| 项目名称 | 鄱余高等级公路至湖城大道连接线工程环境影响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中心**东部 |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机构 | **** |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包括**一级公路(集散)(兼城市道路功能)1.225 公里,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防护工程、排水工程、交叉工程、涵洞工程及沿线交通安全设施等。 项目总投资7016.170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8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尽量避让或减少占用生态环境敏感区。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不突破施工边界,临时工程尽量布置在永久占地范围内,避免施工活动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强化施工期管理,妥善处理原材料和废弃料,采取最优的生态环保的施工方法和工艺,减少对陆生植被的伤害和对其生境的占用和扰动。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宣传教育,规范行为,禁止破坏和捕食野生动植物并及时做好生态恢复。 (2)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粉尘、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的尾气排放、沥青烟气、取土运输废气等。通过采用洒水降尘、围挡、运输车辆遮盖运输等方式减少废气产生。沥青烟及粉尘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 2 中的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废水污染防治。项目主要产生废水为施工废水和生活废水,施工废水经集中收集后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灌溉周边农田,不外排。 (4)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主要包括设备噪声和交通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吸声、减声等措施,合理布局施工现场、施工时间,设置围挡,加强车辆运输管理、采取绿化等方式减少噪声产生。施工期产生的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执行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及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项目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尽量回填,不能回填的部分需运往消纳场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贮存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交由有关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
| 公众参与 情况 | 项目在审批**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