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2026年园林作业车辆及机械设备用油燃油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850000元/年
1、0#柴油符合《车用柴油》GB 19147-2016标准;
2、92#汽油、95#汽油、98#汽油符合《车用汽油》GB 17930-2016标准;
3、《机动车燃油加油机》GB/T 9081-2023
4、《燃油加油机(试行)》JJG 443-2023
****机关及五个片区维护所现有的58台园林作业车辆(其中皮卡22台、水车12台、清扫车8台及粉碎车1台)及园林机械设备用油进行采购,采购品类为0#柴油及92#汽油。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最终结算金额不超预算金额,据实结算。
1.服务时间及地点
(1)服务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2)服务地点:****服务区域;
(3)履行方式:供应商为采购人的作业车用油和园林机械燃油(0#柴油及92#汽油)提供加油服务,且保证所供燃油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
一、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具有稳定、符合国家油质(油品齐全)标准的供货渠道,所属的经营场所设施条件及****加油站管理标准,具备 24小时为机动车加油服务的能力。
2.加油机作为加油计量设备,符合《机动车燃油加油机》GB/T 9081-2023要求,并按JJG 443-2023《燃油加油机(试行)》规定定期由计量部门鉴定,保证供油数量准确(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加油机计量检测(或鉴定)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供应商需提供本项目采购品类为0#柴油及92#汽油:①油质检测报告复印件、②中标后每季度向采购人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油质检测报告(油质检测费用由中标方承担)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③供应商与供油单位签订的**书(如果是产供销一体化的企业可以不要求提供**书,非产供销一体化企业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4.成交供应商的加油网点必须设置摄像头全程监控加油全过程。成交供应商须具备完善的电子记账系统,能够做到一车一卡,专卡专用(包括限定车号、限定加油站点、限定每天加油次数、限每天加油金额或油量上限、限定油品),机械设备须配备专属卡。
5.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将主卡金额分配至副卡,采购人使用IC卡加油时,成交供应商直接从卡中扣除。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加油IC卡所设置的限制信息进行加油,若有不一致的情形,加油站点应拒绝加油并第一时间告知采购人。
6.成交供应商在**区****加油站点,满足车辆就近加油原则;供****加油站点服务的,需保证各加油点之间车辆专用加油IC卡能通用。
7.采购人可随时向成交供应商调取采购人名下加油车辆的监控和加油详细记录。成交供应商应予以配合,及时提供。
8.为更好保证本项目的运行,成交供应商需指派一名固定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结算、明细核查、投诉处理等相关事宜,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需更换项目负责人,须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
9.每月5日前成交供应商须将上月采购人名下加油卡消费明细表纸质版(加盖成交供应商公章)送至采购人签字确认。消费明细表须包含车牌号、加油卡号、油品、当日油价、优惠率、油量、加油网点、加油时间等。
10.供应商承诺中标后所经销油品必须****油厂、****公司采购,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标准:0#柴油符合GB19147-2016《车用柴油》标准、92#汽油符合GB 17930-2016《车用汽油》标准,确保燃油质量。(需提供承诺函,承诺格式自拟)
11.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对采购人名下车辆加油进行监督管理。出现下列情形的,每次罚款2000元,累计出现三次或以上的,采购人有权解除采购合同。
(1)拒不配合采购人调取本单位加油监控的;
(2)采购人抽查或暗访发现加油车卡不符的;
(3)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被管理对象串通弄虚作假的;
(4)在结算或查账中提供虚假数据的。
一、项目验收
1.验收主体:****
2.组织形式:本项目****维护中心自行组织验收。
3.验收时间和条件:由采购人分批次办理现场签证验收,据实结算。每月办理项目验收书,一年12次,以采购人签字确认的消费明细表作为验收依据。
4.验收小组的组成:验收小组组长由业务科室分管领导担任;由业务科室(采购科)组织本单位督查科、财务科、生产维护科或相关工作人员等单数成员参与验收。
5.验收内容:(1)对燃油价格、燃油质量、计量设备、监控视频资料、服务团队、加油明细数据、加油的服务规范及流程等相关资料及要求进行验收;。
7.验收标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需求等要求。产品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标书代写
8.出具项目验收书:验收小组根据个人验收意见出具项目总体验收书,验收小组所有成员均出具验收合格意见的,采购人方可对供应商签发《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书》,验收完成。
9.验收不合格情形的处理:验收小组需要出具书面整改意见,供应商完成整改后(7日内)重新申请验收。
10.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相关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如为采购人原因造成的,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1.履约验收挂钩的违约责任与资金支付条件:(1)如成交供应商提供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采购人依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成交供应商提出索赔,如发现产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甲方有权从当月实际结算费用中扣除10%的违约金。(2)如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当月实际结算费用中扣除5%的误期赔偿费。(3)如两次验收不合格,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中标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的违约金。
12.争议处理:(1)验收结果争议:成交供应商对项目总体验收意见及评价存在异议,拒不认可或拒不盖章的,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合同未作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处理;(2)合同履约争议:履约验收过程有关合同履行问题、违约责任认定和争议解决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国民法典》。
13.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采购人:(1)采购人对加油服务进行验收;(2)加油服务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整改要求;(3)采购人对供应商提出的履约验收质疑进行答复;(4)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定期结算并支付款项。
供应商:(1)严格按照投标响应文件履行合同义务,服务质量必须符合验收标准;(2)按照采购人提出的书面整改意见及时整改,整改后申请重新验收;(3)供应商对验收结果存在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标书代写
一、服务期和报价要求
1.项目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供应商开展的所有油品促销优惠活动**策,****均可无条件享受。
3.报价要求:投标优惠率/下浮率不得低于4%(含4%),即最高折扣96折(含96折),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4.结算方法
(1)付款人:****(通过中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根据实际用油量按月付款,首月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预付10万元油款,次月开始根据上月审核后的实际加油用量的金额按月按实支付,支付总金额不超过该项目的预算总金额。即:定点加油结算价格=(加油机标注价格-加油站当日优惠金额)×(1-投标优惠率/下浮率);(加油机标注价格-加油站当日优惠金额=当日市场价)。
(3)在合同到期后的次月内供应商应将预存油费剩余部分返还给采购单位。
二、其他要求
1.投标总价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需一切费用。凡响应文件中承诺或涉及的完成本项目必需的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总价中。所投产品应包括在验收合格投入正式使用前的一切费用。
2.优惠折扣声明: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列出所有优惠条件,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备注:
1.本项目所属行业为“零售业”。
2.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3.供应商在投标前应核验投标(响应)文件中各证明材料的义务,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将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