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市德邻大道东侧、有德路南侧地块

审批
河南-新乡-长垣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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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德邻大道东侧、有德**侧地块
发布单位:**** 开始公示时间:2026-01-23 10:35
项目名称 **市德邻大道东侧、有德**侧地块
公示单位 ****
地块基本信息 公示类别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现状用地类型 一类用地
公示时长 30天 公示时间 2026-01-23 10:35 至 2026-02-22 10:35
行政区划 **省-**市-**县 地块面积(m2) 53593.81
地块规划用途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地块详细地址 ****办事处,德邻大道与有德路交叉口东南角
经度 114.641220 纬度 35.166383
报告编制信息 调查起止时间 2026-01-14 至 2026-01-21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单位联系人 杜孟阳 单位联系电话 151****6748
土壤是否超标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地下水是否超标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公示授权信息 信息反馈联系人 杜孟阳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151****6748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政府 土地使用权人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刘崇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155****9777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市宏力大道建设大厦B座
报告主要结论

调查地块位于**路与纬四路交叉口西北角,面积为53593.81㎡(合80.39亩),中心坐标为经度114.64122°,纬度35.166383°,地块调查四至范围:地块东靠规划四路;西依德邻大道;南接规划四路;北邻有德路。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取得如下结论:调查地块历史****办事处庄科村农用地,现根据《****中心**410****016005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查地块土地用途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地块内2014年之前主要种植小麦、玉米等农作物,2015年以来主要种植树木,地块内种植期间没有使用过难降解的农药、杀虫剂等,使用化肥为常用肥料:生物有机肥、农家肥、复**、尿素等,且不存在污水灌溉,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2018年-2020年期间地块西**有一处畜牧养殖,喂养种类为生猪,存栏量为10-20头左右。按照《****畜牧局****保护厅****养殖场规模标准的通知》(豫牧〔2017〕18号)规定,本地块内不属于规模化养殖标准。且养殖场养殖规模较小,养殖期间环保措施较完善,对地下水环境质量产生的影响较小。地块内未进行过任何工业生产活动及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存储、危险废物及固体废物存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外来污染土壤转运等,也没有工业废水污染,未曾发生过其他环境污染事故,无潜在污染源。

调查地块周边和1km范围内的企业主****集团有限公司、**省高****公司、****公司。该地块所在区域浅层地下水流向是东南向西**动,常年主导风向为东北风,企业均不位于地块所在区域地下水流向的上游及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根据《****学校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勘)》(2019.12)可知,本地块所在区域地层共5个工程地质单元层为粉质黏土,厚度共计14.4m,地下黏土层通过物理阻隔(黏土孔隙微小,显著减缓地下水流动速度,**污染物迁移时间)、化学吸附(黏土矿物通过表面负电荷吸附重金属离子)及生物转化三重机制阻滞污染物,对污染的阻隔性较好,企业与本地块存在天然黏土层阻隔,无迁移污染风险。因此污染物通过大气沉降及地下水迁移到地块的可能性不大。综上,调查地块周边1km内的企业对本地块影响较小,地块内不存在潜在的污染源,且地块不会受周边企业的污染影响。经调查走访、资料分析,地块周边不存在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未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及活动,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风险。

由上述地块内部及周边污染识别情况可得调查结论: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确定的、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低,地块环境处于可接受水平,满足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标准要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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