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局)关于2026年1月23日作出的**大衢~鼠浪湖110千伏线路工程(海缆部分)项目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时间
原文链接
1
《关于**大衢~鼠浪湖110千伏线路工程(海缆部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舟环岱辐审〔2026〕2号
2026.1.23
见附件
公告期为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2月3日(7个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