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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30MADK4WUSXT | 建设单位法人:奚春平 |
| 马振兵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市**区陈家镇德云村 |
| **区璞叶小镇渔光互补4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 (环评阶段名称:**区璞叶小镇渔光互补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6-D4416-太阳能发电 |
| 建设地点: | **市**区 陈家镇德云村 |
| 经度:121.85757 纬度: 31.5752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22 |
| 沪崇环保管〔2023〕4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5266 |
| 82.8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30MADK4WU5X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18MA1JMW6G2H | 验收监测单位:**锐浦****公司 |
| 913********749938A | 竣工时间:2025-07-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2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e2.****.cn/qygkweb/jsp/view/jsxmInfo_edit.jsp?id=B696E430****4703A31CA0D5CD357799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光伏发电系统装机总容量直流侧50.053MWp(交流侧39.6MW),年平均上网电量56948.2MWh | 实际建设情况:光伏发电系统装机总容量直流侧51.756MWp(交流侧40MW),年平均上网电量62938.3MWh |
| 由于设计优化,总装机容量、年平均上网电量等略有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太阳能经光伏组件转化为直流电,由汇流箱汇集后接入箱式逆变器将直流电逆变为交流电,经箱变升压为35kV后分2组接入110kV升压站 | 实际建设情况:太阳能经光伏组件转化为直流电,由汇流箱汇集后接入箱式逆变器将直流电逆变为交流电,经箱变升压为35kV后分2组接入110kV升压站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降噪措施。 2、各类固废应分类收集、定点堆放。危险废物应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危废贮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规范贮存,委托专业单位回收处置。 3、加强对升压站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的管控。 4、落实光污染减缓措施。 5、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降噪措施。 2、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定点堆放。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危废贮存场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贮存,委托专业单位回收处置。 3、加强对升压站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的管控。 4、落实光污染减缓措施。 5、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
| 本项目危废年产生量约为2t,一般固废年产生量约为3t。原环评中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间的面积均为17.5m2,远大于本项目固废暂存需求,故调整固废暂存设施面积。为缩短工期、便于维护,项目调整后采用集装箱式固废暂存设施。 由于本项目光伏区箱变由油浸式变压器调整为干式变压器,不再涉及变压器油,故取消箱变事故油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项目名称:**区璞叶小镇渔光互补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 2、建设单位:**莱****公司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名称:**区璞叶小镇渔光互补4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 2、建设单位:**** |
| 原批复项目装机总容量50兆瓦为直流侧发电容量,交流侧容量为40兆瓦。根据《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和发改委要求,光伏电站项目备案容量原则上为交流侧容量,故项目更名为“**区璞叶小镇渔光互补4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环评阶段建设单位为**莱****公司。根据发改委会议精神,为推进加快项目进度,**莱****公司****公司(私营企业)。项目采用后期直接与**方并购方式推进项目,由于项目**方为央企,根据央企业要求规定无法合并,故后续实际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变更为****(国有控股)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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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降噪措施,加强对噪声设备的检查、维护 | 升压站四周边界和用地范围四至边界处昼间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级标准要求,夜间不运行。 |
| 1 | 各类固废应分类收集、定点堆放。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应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并报我局备案,危废贮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废光伏板和组件、废电子元件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规范贮存,委托专业单位回收处置。 | 危险废物包括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废变压器油当天产生,当天处理,不贮存,废蓄电池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为废光伏板和组件和废电子元件,委托专业单位合法合规处置。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100%。 危险废物暂存设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沪环土[2020]50号)等要求进行建设,一般固废暂存设施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
| 1 | 光污染减缓措施:(1)合理选型,尽量选择低反射率的光伏组件,可通过降低组件的反射率减少因光伏组件反光而造成的光污染; (2)电池板表面敷设有减反射膜; (3)定期巡检、维护光伏组件。 | 光污染减缓措施:(1)合理选型,尽量选择低反射率的光伏组件,可通过降低组件的反射率减少因光伏组件反光而造成的光污染; (2)电池板表面敷设有减反射膜; (3)定期巡检、维护光伏组件。 | |
| 2 | 电磁防护措施:(1)站内平行导线的相序排列避免同相布置,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降低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 (2)将升压站内电气设备接地,适当增加建筑中连接入金属网的钢筋,用截面较大的主筋进行连接;同时辅以增加接地极的数量,增加接地金属网的截面等,减少站内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3)变电站内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螺栓、闸刀片等应做到表面光滑,尽量减少毛刺的出现,以减小尖端放电产生火花。 (4****电站内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所有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位均应连接紧密,以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 | 电磁防护措施:(1)站内平行导线的相序排列避免同相布置,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降低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 (2)将升压站内电气设备接地,适当增加建筑中连接入金属网的钢筋,用截面较大的主筋进行连接;同时辅以增加接地极的数量,增加接地金属网的截面等,减少站内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3)变电站内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螺栓、闸刀片等表面光滑,尽量减少毛刺的出现,以减小尖端放电产生火花。 (4)变电站内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所有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位均应连接紧密,以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根据验收监测结果,110kV户外式升压站运营后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场感应强度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限值要求。 |
| 1 | (1)泄漏防范措施:本项目箱变事故油池采用玻璃钢材质的成品油池;依托的主变事故油池已进行防渗、防腐处理,并定期检查;危废暂存间建设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GB18597-2023)相关要求。 (2)火灾防范措施:设置1套火灾报警系统,科学配备灭火器材、灭火砂桶等消防设备。 (3)应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 (1)泄漏防范措施: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取消箱变事故油池,主变事故油池由依托“**项目”调整为**一座事故油池,容积为16.6m3,不小于单台主变的变压器油量的100%。采用抗渗混凝土材质,结构厚度不小于250mm,混凝土的抗渗等级不低于P8,并定期检查,如发现裂缝及时修补(已在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中说明);危废暂存间建设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GB18597-2023)相关要求。 (2)火灾防范措施:设置火灾报警系统,科学配备灭火器材、灭火砂桶等消防设备。 (3)已编制环境风险应****生态环境局备案。 |
| 1、110kV户外式升压站三相铜芯双绕组自冷有载调压变压器事故油量12.7t,依托“**项目”事故油池,其有效容积40m3。 2、依托“**项目”事故水池,有效容积490m3。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为方便管理、降低风险,主变事故油池由依托“**项目”调整为**一座事故油池,容量16.6m3。(已在非重大变动报告中说明) 2、依托“**项目”事故水池,有效容积490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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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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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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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对施工临时占地和基础未固化的部分,进行原占地植被类型生态恢复。植被恢复选择**岛本地植物品种为主,避免外来物种入侵造成生态问题,并尽量恢复区域植被的多样性。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结束后已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对施工临时占地和基础未固化的部分,进行原占地植被类型生态恢复。植被恢复选择**岛本地植物品种,避免外来物种入侵造成生态问题,并尽量恢复区域植被的多样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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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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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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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