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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922MB****407J | 建设单位法人:王铁 |
| 李绍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 **镇南环路17号 |
| **县涝区系统治理一期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22-E4822-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
| 经度:122.29157,122.85818 纬度: 42.33732,42.34859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1-07 |
| 阜环彰审书〔2024〕0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1475.84 |
| 147.3 | 运营单位名称:**** |
| ****0922MB****407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昌鑫****公司 |
| 912********972484C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0UTH7R45 | 竣工时间:2025-09-24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2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news_details/170.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沟渠清淤整形485条、总长度885.39千米,其中干沟141条、总长度448.85千米,支沟344条、总长度436.54千米;沟渠防护25.341千米;****泵站4座;改建渠系建筑物共784座,其中农桥84座,方涵150座,管涵550座;改建排涝河道上漫水桥8座;**干沟过村屯段防护栏杆7.7千米;工程信息化建设等 | 实际建设情况:沟渠清淤整形485条、总长度885.39千米,其中干沟141条、总长度448.85千米,支沟344条、总长度436.54千米;沟渠防护25.341千米;****泵站4座;改建渠系建筑物共784座,其中农桥84座,方涵150座,管涵550座;改建排涝河道上漫水桥8座;**干沟过村屯段防护栏杆7.7千米;工程信息化建设等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沟渠清淤整形、沟渠防护、改建渠系建筑物、****泵站 | 实际建设情况:沟渠清淤整形、沟渠防护、改建渠系建筑物、****泵站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施工期的扬尘、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扬尘采取设置连续围挡等控制措施TSP需满足**省《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要求;选用环保型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控制扬尘措施施工机械、汽车尾气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喷洒植物除臭剂等控制措施施工期底泥清淤恶臭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 (三)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全部经每个施工区布设1处隔油池和1处中和沉淀池收集和预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租用民房的防渗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泵站工作人员生活产生的生活废水,排入移动环保厕所,定期清掏,不外排。 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清淤余水经自然沉淀后满足排放标准要求回用于沟渠,回用水需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道路清扫和城市绿化用水标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运营时间,项目禁止在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作业。选用低噪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设置减震垫,加强设备的巡检和维护,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施工期场界噪声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泵站厂界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置处理,实现“**化、减量化、无 害化”。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固体废物规划运输路线,送至指定地点处理,不得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存放在生活区垃圾桶,实行分类管理,日产日清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要求。生活垃圾需满足《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施工机械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产生的油泥,施工结束后进行清运直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转移时, 必须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2013年第3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严格落实生态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过程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植被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施工用地生态保护、表土保护和防沙治沙防治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大风天气时,未进行土料开挖;工程材料、砂石、土方等物料集中堆放,并采取了围挡、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时回填;在工程施工场地设置连续围挡;施工过程中强化了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加强了监督管理。选用了环保型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并选用了质量较好的燃油;加强了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配合有关部门作好施工期间周边道路的交通组织。配置了洒水车,对施工道路、施工场地区进行洒水降尘,同时在车辆出入口竖立减速标牌,限制行车速度;物料运输时适当加湿并用苫布苫盖;③加强了施工管理,文明装卸,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路线,尽量避开了居民集中区,控制了施工车辆行驶速度,路经集中区域减缓了行驶车速。砂质底泥挖出后未进行臭气的跟踪监测,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无组织废气臭气进行了检测,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要求。 在每个施工区布设了1处隔油池,共计6处。隔油池处理后的冲洗废水循环使用于施工机械冲洗和维护,施工期间产生的机械车辆冲洗废水不排放。施工布置6个施工区,在每个施工区建有一个混凝土养护废水中和沉淀池,共建6座。养护废水排入池内,采用自然沉淀法处理废水,并投入适量的酸调节水体pH值呈中性后设泵抽排。施工期基坑排水回用于工程施工中,未直接排入相关河道。施工期清淤底泥堆放至临时堆土场,底泥余水随着对堆土场排水沟流入沉淀池沉淀,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混凝土养护用水,不外排。施工人员住宿通过就近租住民宅解决,施工人员产生日常生活废水经租住的民宅内的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直接外排,施工期不设置临时施工营地,施工人员采取租用民房居住,生活污水排入租住的民房的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隔油沉淀池采取黏土铺底,水泥硬化防渗措施。工程施工区域建筑材料临时堆放场所设置了防渗区域。 所有进场施工车辆、机械设备,噪声指标参数符合相关环保标准;施工过程中选用了低噪声设备,施工期间加强了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合理安排了施工时间,夜间22:00~6:00时段禁止施工;合理布置了施工场地,高噪声作业区远离了声敏感点,施工场界设置了施工围挡;在离村镇较近的施工路段实行交通管制措施,限制车辆行驶速度不高于40km/h,驶入敏感区域禁止鸣笛;施工运输线路避让了集中居住区,合理安排了作业时间;加强了道路的养护和车辆的维护保养。 施工期弃(渣)土工程结束后送至了指定地点处理;本工程施工期各个施工场区均配置了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期间保持了周围道路路面的平整和整洁,保持了车辆干净整洁,车辆运输土方未超过车厢板高度,并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车辆出场将轮胎等冲洗干净;建筑工地周边保持环境整洁、文明。有序。每日安排专人对周边进行清扫;施工机械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未产生。 本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占地均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施工结束后,区域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增强湿地区域的水系连通;本次验收调查期间,并未发现有珍稀、濒危动物,也未在评价区域内观察到大型野生哺乳动物,只是偶见小型鸟类。项目产生的噪声以及工程占地,对区域内动物**有一定影响,但影响范围是局部的,强度也不大,未威胁到该区域野生动物的物种生存;本项目占用部分草甸植被,施工过程对于占用的草甸进行了生态恢复,采用了当地物种芦苇、香蒲等植被;本项目施工期采取了必要的工程防护及植被恢复、复垦等措施。 本****泵站管理人员生活污水,设置4处移动环保厕所进行处理,定期清掏,不外排。 ****泵站做好了设备的保养工作,在水泵运行时,关紧门窗。 本项目运营期****泵站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处理厂处理。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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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处隔油池和1处中和沉淀池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 每个施工区布设1处隔油池和1处中和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收集和预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租用民房的防渗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泵站工作人员生活产生的生活废水,排入移动环保厕所,定期清掏,不外排。 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清淤余水经自然沉淀后满足排放标准要求回用于沟渠,回用水需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道路清扫和城市绿化用水标准。 | / |
| 1 | 连续围挡、喷洒植物除臭剂 | 《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施工扬尘采取设置了连续围挡,选用了环保型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臭气喷洒植物除臭剂 | ******公司对施工工区无组织废气的监测 |
| 1 | 减震垫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 | 合理安排了运营时间,项目在夜间不作业。选用了低噪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设置减震垫,加强了设备的巡检和维护 | ******公司对4个泵站厂界四周及周围敏感点进行了﹒监测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置处理,实现“**化、减量化、无害化”。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固体废物规划运输路线,送至指定地点处理,不得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存放在生活区垃圾桶,实行分类管理,日产日清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要求。生活垃圾需满足《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施工机械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产生的油泥,施工结束后进行清运直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转移时,必须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2013年第3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 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置处理,实现了“**化、减量化、无害化”。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固体废物送至指定地点处理,未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存放在生活区垃圾桶,日产日清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施工机械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未产生油泥。 |
| 1 | 严格落实生态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过程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植被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施工用地生态保护、表土保护和防沙治沙防治措施。 | 采取了源头控制、过程防控。严格落实了《报告书》中植被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施工用地生态保护、表土保护和防沙治沙防治措施。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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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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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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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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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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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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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