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城区给排水系统提升工程(一期)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评标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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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给排水系统提升工程(一期)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评标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

投资项目名称

**市**区给排水系统提升工程(一期)

招标项目名称

**市**区给排水系统提升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

公示名称

**市**区给排水系统提升工程(一期)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6年1月22日

评标情况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6年1月22日。

(二)评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1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2人;

2、评标专家5人,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专业为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市政给水排水、污水处理。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共5家,名单如下:

1、****、**省惠勘****公司、****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2、**市新晟源****公司、中北****公司联合体;

3、**市广****公司、**省粤东****公司联合体;

4、中国华西****公司、****勘察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5、****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勘察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五)初步评审情况:中国华西****公司、****勘察院有限公司联合体不通过,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3.1.2(5)规定,未提供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资质证书,其余4家投标人通过初步评审。

(六)详细评审情况: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

(七)废标情况:中国华西****公司、****勘察院有限公司联合体不通过初步评审,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3.1.2(5)规定,未提供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资质证书。

(八)经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推荐前5名中标候选人。****委员会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少于或等于5人时,除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需要重新组织招标的情形外,所有有效投标人均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备注

1

****、**省惠勘****公司、****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2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勘察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3

**市新晟源****公司、中北****公司联合体

4

**市广****公司、**省粤东****公司联合体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6年1月22日。

(二)定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1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5人。5人由招****领导小组按程序确定。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省惠勘****公司、****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市广****公司、**省粤东****公司联合体;

第三中标候选人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勘察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第一中标候选人

****、**省惠勘****公司、****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6595.20元;投标下浮率:0.80%

质量要求

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勘察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勘察设计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并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工期

1.勘察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勘察服务期限从签订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之日开始至本项目所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为止。(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上的工期为准)。2.设计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5天之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审查批准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批准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勘察设计总工期暂定为6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进度需求对工期进行调整,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并按时完成相应的勘察设计成果)。

勘察项目负责人

周庆华

资质资格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编号:AY200****0387

业绩

/

设计项目负责人

曾令斌

资质资格

市政工程(市政给排水)正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ZXZGG****083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1.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测绘资质(工程测量)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市政给排水)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3.投标人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本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业绩情况

设计业绩:1、**市建成区河涌水质提升及排水管网提质增效项目(一期)-**段可研、勘察(含摸排)及初步设计;

2、****中心**重要点位地下管网及智能监测系统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3、**市**供水系统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勘察业绩:1、****中心**地下管网系统提升工程勘察设计(第一批);

2、珠**流域市政排水管网完善工程(可研设计勘察(含排查))Ⅱ标;

3、****处理厂二期项目勘察、设计。

第二中标候选人

**市广****公司、**省粤东****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5483.54元;投标下浮率:0.66%

质量要求

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勘察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勘察设计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并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工期

1.勘察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勘察服务期限从签订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之日开始至本项目所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为止。(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上的工期为准)。2.设计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5天之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审查批准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批准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勘察设计总工期暂定为6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进度需求对工期进行调整,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并按时完成相应的勘察设计成果)。

勘察项目负责人

黄昊

资质资格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编号:AY****01716

业绩

/

设计项目负责人

刘思佳

资质资格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编号:CS****01379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1.投标人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投标人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本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业绩情况

设计业绩:1.**区(燕子湖片区)地下管网及防洪排涝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2.**市重点区域-**港产城融合发展区地下管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

第三中标候选人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勘察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3735.94元;投标下浮率:0.26%

质量要求

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勘察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勘察设计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并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工期

1.勘察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勘察服务期限从签订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之日开始至本项目所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为止。(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上的工期为准)。2.设计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5天之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审查批准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批准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勘察设计总工期暂定为6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进度需求对工期进行调整,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并按时完成相应的勘察设计成果)。

勘察项目负责人

章爱卫

资质资格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编号:AY201****0996

业绩

/

设计项目负责人

华海洁

资质资格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编号:CS201****0025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1.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投标人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本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业绩情况

设计业绩:1.**驿区西河污水处理三厂;

2.**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三期、四期)项目勘察、设计。

/

异议受理部门

**市****建设局

联系地址

**市**区龙丰上排永联路1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欧阳先生

联系电话

0752-****268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市**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52-****980

联系地址

**市**区龙丰上排永联路1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6年1月23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26年1月27日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030)。

发布时间:2026年1月23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6-01-22
公示开始时间:2026-01-23
公示结束时间:202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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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23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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