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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更正事项
现就**高新区龙船溪城乡融合示范片建设项目苗木(新增部分)询价文件,作如下澄清及补遗,本澄清及补遗内容若与原询价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本澄清及补遗内容为准。
原询价公告第四条交货期内容调整为:交货期以采购人通知交货时间为准,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供货时间,具体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因原内容未明确交货工期,现补充更正交货工期为“完工日期:2026年1月31日前全部完工”。
供应商须知附表第8条“说明及要求”原内容:“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必须严格履行合同,若无特殊情况(特殊情况事先必须说明原因及双方商定认可的除外)成交人拖延供货或不履行供货,每逾期一天,罚款1000元/天。”现变更为:“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必须严格履行合同,若无特殊情况(特殊情况事先必须说明原因及双方商定认可的除外)成交人拖延供货或不履行供货,每逾期一天,罚款50000元/天。”
因采购人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及修改,原响应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6年1月23日14:30时)变更为2026年1月27日14:30时。请各供应商务必留意时间变更,合理安排响应工作,逾期提交响应文件将按原询价文件相关规定处理。加急标书代写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区**江大道华西大厦9****公司
联系人:万向强
联系电话:083****5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