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2026学年度遴选第三方机构参与泉山区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白名单”(第二批)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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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年度遴选第三方机构参与**区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白名单”(第二批)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规范引导****小学课后服务的通知》(苏教基函〔2025〕1号)、《**市关于规范非学科类****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徐教基〔2022〕2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区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丰富校内课后服务课程体系,提升校内课后服务水平,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学年第三方机构参与**区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白名单”(第二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第三方机构主要包括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事业单位及其他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等非学科类专业公益性社会团体。(已公示的****学年第三方参与**区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第一批“白名单”机构无需报名。)

二、遴选标准

****小学课后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应符合以下标准要求: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公益性,对受教育者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取得相关部门批准的培训资质,合法经营;

(三)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无不良记录;

(****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非学科类课程,以发展兴趣特长为主,不得提供境外课程和教材;

(五)具有开设课程所需的师资,从教人员取得相关专业技能资格,无教育领域从业禁止范围的情形或不良记录;

(六)具有开展课后服务的设施设备或条件,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要求及安全标准;

(七)坚持公益普惠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

(八)纳入县(区)级以上教育或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的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且已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上架课程并实施全流程监管。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第三方机构申报材料清单

1.《第三方机构参与**区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申请表》(附件1:文末扫码获取);

2.**市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同意设立审核意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机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已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上架课程并实施全流程监管的证明材料(平台截图)。

5.培训课程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教学计划、课程目标、教学内容、每学期课时安排等课程相关资料(课程内容必须符合审核意见书中的开设项目)。

(二)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申报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至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纸质材料。按申报材料清单顺序排版装订成册。请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地址:**市建国西路88****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电话:0516-****1756。

3.电子材料。电子材料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将各项材料原件扫描压缩,以“机构名称+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申报材料”命名,****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邮箱:****@163.com。

4.有意向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第三方机构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合法、真实、有效。提交虚假材料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报送材料无需额外装饰,应严格按内容要求提供,力求简洁、规范。

四、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

申报机构对照申报条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申报起始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至3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请按要求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组织评审

区教育****小组进行评审,在必要情况下对相关机构和专业人员进行实地核查和座谈,择优选定培训项目。

(三)名单公示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入选名单将在“****政府(www.****.cn)”网站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结果公布

经公示,将在“****政府(www.****.cn)”网站上公布“白名单”遴选结果。

五、退出机制

入选“白名单”的机构或专业人员实行资质一年一审,课程与师资信息每学期开学前审核更新。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学校应及****教育局核查:提供虚假资质;服务出现较大管理过失;将服务分包或转包;服务内容与承诺明显不符;家长对服务质量不满意;因违规被行政处罚或因违法被采取强制措施;服务期间年检未通过;被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

经核查属实的,区教育局将书面函告第三方及其主管部门,将其移出校内课后服务白名单,且三年内不得再次进入遴选范围;学校可按合同(协议)约定终止**。涉及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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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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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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