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国有资产运营管理,盘活存量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县属国有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我公司对****门市及土地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物基本情况
本次公开招租的资产共[15]处,具体信息如下:
| 序号 |
坐落位置 |
起拍价(年) 参照评估价 |
面积㎡ |
备注 |
| 1 |
****林业局)255号 |
40920.00 |
41 |
国投公司 |
| 2 |
****林业局)251号 |
51480.00 |
39 |
国投公司 |
| 3 |
****林业局)245号 |
37320.00 |
23 |
国投公司 |
| 4 |
泸沽交通北路52、54号 |
105400.00 |
73.2 |
国投公司 |
| 5 |
****公路局)4号 |
19680 |
15.6 |
国投公司 |
| 6 |
小西街二楼四合院1套2号 |
1710.00 |
28.5 |
国投公司 |
| 7 |
小 西街二楼四合院1套2号 |
1710.00 |
28.5 |
国投公司 |
| 8 |
****工商局)1号 |
6110.00 |
127.3 |
国投公司 |
| 9 |
****工商局)1号1套 |
4020.00 |
67 |
国投公司 |
| 10 |
北门车站住宅一套二楼 |
2974.00 |
49.56 |
国投公司 |
| 11 |
北门车站住宅一套二楼 |
3132.00 |
52.2 |
国投公司 |
| 12 |
北门车站住宅一套三楼 |
3132.00 |
52.2 |
国投公司 |
| 13 |
许家河桥头土地 |
42480.00 |
1770 |
国投公司 |
| 14 |
****广场旁边房屋 |
11040.00 |
92 |
城投公司 |
| 15 |
马营巷131、133号 |
16560.00 |
23 |
国投公司 |
特别说明:1、****门市及土地按现状出租。2、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现场,****门市及土地的实际状况、周边环境及相关配套设施,出租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二、招租底价、保证金及租金支付方式
1、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年付方式,首期租金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后续租金须在前一租赁周期期满前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2、保证金缴纳:意向承租方须在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将竞租保证金2000****银行账户,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指定账户信息:户名:****;开户行:**银行凉山**支行;账号:201********6600566
户名:冕******公司;开户行:****银行**支行;账号:938********001207
3、保证金处理:竞租成功的,竞租保证金转为租房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承租方无违****门市及土地后,不计息全额退还;竞租未成功的,竞租保证金在招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三、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
1、自然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法经营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信誉良好,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具备履行租赁合同的经济实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租方式及租赁期限
本次招租采用公开竞价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租赁期限为3年。公告期满后,若仅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可采取协议成交方式,租金不得低于招租底价;若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组织现场竞价,每次加价幅度现场宣布为100或其整数倍(年租金10000元以内的资产设为100元/次,年租金10000元以上的资产设为200元/次),竞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承租方。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自[2026年1月23日]起至[2026年1月29日]止(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 报名地点:[国投公司资产金融部]
3、 报名所需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装订并加盖公章或签字按手印):
(1)自然人报名:①身份证复印件;②承租用途说明;③保证金缴纳凭证;④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承租用途说明;⑤保证金缴纳凭证;⑥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竞价时间及地点
1、竞价时间:[2026年1月30日9时00分],迟到15分钟及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竞租资格。
2、 竞价地点:****会议室(冕****镇人民路技术巷1号)
七、特别约定
1、承租方须严格按照公告约定及租赁合同要求合法经营,自行承担租赁期间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房产税附加、水电、物业、装修、维修等费用),并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安全管理工作,如发生安全事故或纠纷,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2、租赁期间,承****门市主体结构、损坏原有设施设备,****门市及土地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转让给第三方,不得擅自改变经营用途,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门市及土地,已收取的租金及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3、租赁期间,因政策调整、城市规划或国有资产处置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退还当年已交租金中未实际使用时段的租金,门市及土地原有设施设备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等损失。
4、租赁期满,****门市完整无损地交还出租方,逾期未交还的,按租赁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竞租成交后,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国有资产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违约,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重新组织招租。
八、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34-****622,咨询时间同报名时间。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招租公告同时在(出租方官方网站、****中心公众号、门市现场]发布,公告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2、意向承租方对本公告内容有疑问的,应在报名前向出租方咨询,出租方的解释说明为公告的补充部分。
3、 本公告由****会议室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执行。
****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