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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01月23日 |
为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屋征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拟重新对新政街棚户区、**棚户区D区、黄泥河棚户区、通林街南棚户区、合成药厂南棚户区二期、舒北一路棚户区未完成征收的房屋进行重新评估,拟公开选定评估机构,现将有关报名参选评估机构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对象
新政街棚户区、**棚户区D区、黄泥河棚户区、通林街南棚户区、合成药厂南棚户区二期、舒北一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室内装修等价值。
二、报名条件
(一)取得法定评估备案证书;
(二)评估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其他。
三、报名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评估机构备案证书;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其他。
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1月23日一2026年1月30日
地点:********加油站****法规科)
联系人:徐海峰
联系电话:139****5271
****
2026年1月23日
(初审:徐海峰 复审:郭磊 终审:徐兆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