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1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审批
江苏-泰州-高港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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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1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2026-01-23 09:54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1月23日-2026年1月29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0222

通讯地址:**医药高新区(**区)数据局

联系人:**医药高新区(高****建设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工业皮带生产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医药高新区(**区)沿江街道泰镇路21号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捷诚****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依托现有厂房4920㎡,新增成型机、硫化罐、平板硫化机、压延机、磨削机、烫印机等设备46台(套),追随国内市场规律,提高产品质量,本项目对现有生产工艺进行改造升级,调整产品规格,技改后维持全厂产能不变,仍为年产同步带300万条、多沟带200万条、切割带100万条、膨胀套1万套。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运营期产生的投料废气、密炼废气、开炼废气、硫化废气、成型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器+水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打磨废气、配料废气经过旋风+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浓度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蒸汽冷凝水排水、硫化后冷却水排水经过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接管凯发新泉****公司深度处理,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沉淀后接管凯发新泉****公司深度处理。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经隔声、减振措施处理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各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本项目废包装袋、橡胶碎屑及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灰及废布袋委托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废活性炭、喷淋塔废液、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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