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中医医院精麻药品配送服务采购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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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麻药品配送服务采购磋商公告

磋商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拟对:C,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精麻药品配送服务采购。

3.采 购 人:****。

4.采购代理机构:****。

二、结算方式:

本项目以实际配送量计算。本项目以“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中最低价结算执行。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精麻药品配送服务采购,配送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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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院内磋商邀请在****官网(http://www.****.cn/)、**招投标网(http://www.****.com)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8.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8.2:投标供应商具备**省医疗保障信息大数据一体化平台药品和医药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的配送资格。

8.3:投标供应商须符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并具备配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许可,同时具备配送本项目区域的条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院内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院内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院内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院内磋商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1月24日-2026年01月28日。

2、获取方式:网上获取。院内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院内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①获取院内磋商文件时,报名单位提交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经办人身份证明。将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经办人身份证明、费用支付凭证截图扫描成PDF发送至邮箱****@qq.com,

②报名资料(盖单位公章)的原件请于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处。

供应商获取院内磋商文件时必须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自身参与本项目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3日14:30(**时间)。标书代写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地址:**市**区**园B区9栋商业4楼);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文件接收时间:2026年02月03日14:00-2026年02月03日14:30)标书代写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2月03日14:30(**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市**区**园B区9栋商业4楼,****开标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通讯地址:**县新平街西段122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27-****488

采购代理机构:****

通讯地址:(**市**区**园B区9栋商业4楼)

联 系 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0827-****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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