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3日。
电话:****228
通讯地址:**市益津中路120****环境局****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20万件塑料配件项目 | **市东段乡家具博览**700米 | **** | **** | 建设内容:租赁现有土地面积4224平方米,现有生产车间、库房、办公及附属用房总建筑面积4224平方米。购置拌料罐、集中上料机、注塑机等设备共计82台(套)。规模:年产塑料配件20万件。 | 施工期: (1)废气: 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施工期主要是在现有厂房基础上进行设备安装等简单施工,仅有极少的扬尘产生,可忽略不计,无需设置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2)废水: (3)噪声: 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主要噪声源尽量安排在昼间非正常休息时间内进行,减少夜间施工量,夜间禁止打桩,以免噪声扰民; ②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维护不良的设备常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声级;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禁鸣喇叭; ③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为避免运输交通噪声对沿线敏感点造成影响,尽量将运输安排在白天进行;在穿行村庄时,应减速行驶,禁止高音鸣笛,以避免噪声对村民的干扰。 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项目为在现有厂房基础上进行设备安装等简单施工,无建筑垃圾产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营运期: (1)废气: ①注塑成型工序废气: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25)中表1中塑料制品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②厂界无组织废气:车间密闭,加强管理。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③厂区内无组织:车间密闭,加强管理。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25)表2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同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相关要求。 (2)废水: ①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②职工生活废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 设备及风机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口软连接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①一般固废:废包装袋、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10m2),外售综合利用。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规定。 ②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20m2),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③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中第四章“生活垃圾”中的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