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荣玛乡龙夏村初村山洪沟治理及引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制度,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现对**县荣玛乡龙夏村初村山洪沟治理及引水工程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为便于公众了解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情况,现将项目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县荣玛乡龙夏村初村山洪沟治理及引水工程;
项目选址:**县荣玛乡龙夏村、初村;
建设性质:**;
建设内容:**防洪堤总长1.755km,穿堤附属建筑物11座;引水工程部分:**取水口前池1座,**人饮管道300m,检修井2座;**蓄水池1座,钢板渠道1381m,分水口16座,消力池1座,**机井1座(井深150m)配套泵房1座。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索朗多吉
联系电话:181****5252
通讯地址:**自治区**市**县恩久塘路1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泽邦****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87****2131 电子信箱:****@qq.com
通讯地址:****市**南路6号**家园小区32栋A座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ljxe6yRQllTIkGNWQRiMJwpwd=jrzn
提取码:jrzn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以电子邮件、信函或其他方式,向上述单位/公司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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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