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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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章村社区三新村2****办公室房屋使用权租赁(20平方米)
项目编号: ****
项目位置: **市江****社区
交易品种: 农村集体资产使用权
流转方式: 出租
流转期限: 2年10月
交易面积: 20.00平方米
联系方式: --
| 乡镇(街道) | **街道 | 村(社区) | 章村社区 |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6-01-16 |
| 是否续租 | 是 |
| 资产类型 | 其他 |
| 交易面积 | 20.00平方米 |
| 项目描述 | ****社区三新村2****办公室房屋使用权租赁(20平方米) |
| 项目位置 | **市江****社区 |
| 项目四至 | **:**小学 南至:金发公寓 西至:上元大街 北至:三新村 |
| 附属设施 | -- |
| 补充说明 | 1.用途:承租人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法合规经营,不得从事存在安全隐患、****社区不认可的业态; 2.****社区辖区内注册且正常纳税、合法经营的个人、单位; 3.投标人在明知投标底价的情况下,仍以低于底价的价格投标,视为恶意竞标,恶意竞标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上述恶意竞标者,****社区其他所有的投标项目。 5.标的租赁期限2年10个月,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具体时间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满,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有权收回全部出租场地,承租人应如期归还,并不得就承租人投入的装修改造等提出任何主张赔偿事宜。若出租人继续对外出租,原承租人参加竞标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 6.投标人应在竞标前自行到现场勘验,了解现状,凡参加公开竞标的主体均视为认可该场地的所有现状,出租人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7.承租人不得改变场地现状,不得出借、转租、部分转租、与他人**、联营等。 8.投标人在中标后应向出租人缴纳中标价格的30%作为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的,该保证金转为租金,如无故不签,出租人无需退还该保证金。 |
| 项目审查表 | 审查表1.jpg审查表2.jpg审查表3.jpg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股民代表大会1.jpg股民代表大会2.jpg |
| 所有权人 | **市**** |
| 使用权人 | ****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权证名称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 流转期限 | 2年10月 |
| 标段描述 | ****社区三新村2****办公室房屋使用权租赁(20平方米) |
| 交易面积 | 20.0000平方米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1000.00 |
| 成交缴款方式 | -- |
| 交易方式 | 协商 |
| 成交人 | **** |
| 成交日期 | 2026-01-23 |
| 成交单价 | 17000.00元 |
| 成交总金额 | 17000.00元 |
| 补充说明 | -- |
| 单位名称/姓名 | **** | 联系人 | 许孝东 | 联系电话 | 138****1828 |
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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