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洞庭湖流域****头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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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1-22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1-23 23:59: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2-06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
2026-01-22 17: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
2026-01-27 17: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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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公告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对洞庭湖流域****头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进行答疑回复: 问题一:项目为评定分离中的票决法项目,但招标文件中未提及评定分离细则如何确定中标人,为确保项目的公平、公正、公开请提供详细的评定分离细则。 回复:招标文件中附件2-3:评定分离工作方案中已详细介绍细则,请自行查阅。 问题二:1、设计业绩要求: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河道整治堤防等级不低于5级且投资额不少于3588.41万元的堤防工程的业绩与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排水工程管道直径不少于300毫米的业绩两个条件是否需要同时满足,还是只满足其一即可2、施工业绩要求: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水利水电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588.41万元的业绩与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不少于0.3米的业绩两个条件是否需要同时满足,还是只满足其一即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问题三: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可以兼任 回复:可以同时兼任。 本答疑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和澄清文件为准,其他事项不变。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县新**校园路68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77****3666 传真:/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楼区五里牌街道五里牌路193号3楼301 项目负责人:杨英 项目组其他成员:鲁渊洁、何腾 电话:185****1908 传真:0730-****462 电子邮件:****@qq.com 行政监督部门:**省﹒**市﹒**县﹒****建设局 地址:**县**镇月形岭39号 电话:0730-****4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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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后招标公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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