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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现将******公司****科技园大型船舶与海工装备修造和改装项目用海申请予以公示:
申请人:******公司
用海类型:工矿通信用海(工业用海)
施工期申请总用海面积51.4218公顷,包括主体工程用海43.6799公顷,施工期围堰用海7.7419公顷。施工期主体工程包括非透水构筑物用海5.2406公顷,透水构筑物用海6.4131公顷,港池用海32.0262公顷,申请用海期限50年;施工期围堰均为非透水构筑物,用于建设施工围堰,施工期完成后,其中1.1096公顷变更为主体工程透水构筑物用海,6.2351公顷变更为主体工程港池用海,0.3972公顷注销用海恢复为海域原状,施工围堰申请用海期限3年。运营期项目用海均为主体工程用海总面积变更为51.0246公顷,均为主体工程用海,其中非透水构筑物用海5.2406公顷,透水构筑物7.5227公顷,港池38.2613公顷。
申请人、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提出书面申请,依法行使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的权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地址:**市悦湖路59****服务局
电话:0631-****359
邮箱:sptouzi@wh.****.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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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