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宏锦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砂石项目-批前公示

审批
安徽-黄山-徽州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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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政府办2026-01-21
有效
无文号
有效
****年产20万吨砂石项目-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21 14:4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月21日我局拟对****《年产20万吨砂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1日-2026年1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959 ****120

传 真:****065

通讯地址:**市**区**路45号

邮 编:245900


一、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产20万吨砂石项目

**省**市**区西溪南镇**经济园1号(黄****公司内)

****

******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增总投资350万元,新增环保投资20万元。

租赁黄****公司现有厂房,建筑面积约5000m2,封闭式生产车间,内设原料区、辅料间、一般固废间、危废暂存间、沉淀池、污水处理区、成品装车区,购置并安装圆锥破碎机、颚式破碎机、给料机、振动筛等设备,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20万吨砂石项目生产能力。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在现有厂房内进行生产,施工期主要为设置内部隔断、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生产设备和废气治理设施等辅助设备,项目施工期周期总体较短、施工影响范围较小,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产生的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固废、施工噪声等。施工期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如下:

1、施工废气环境保护措施

(1)建筑材料不得敞开堆放,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须密闭存放,切割、钻孔作业等应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

(2)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建筑垃圾等无法在48小时内清运完毕的,应放在工地设置的临时密闭堆场存放;建筑垃圾须袋装清运,严禁随意抛洒。

2、施工期废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丰乐河。若存在土方、砂石等易冲刷物料,合理堆放施工物料,在堆场四周设置截流沟,采取防冲刷措施,并在附近设置简易集水池,收集冲刷水经自然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得排入雨水管网及附近水体;若条件具备时将易冲刷物料堆放在室内区域,或在降雨期间对其堆场进行遮盖处理。

3、施工期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1)高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布置在建设厂区中部;

(2)施工时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同时尽可能采用低噪声施工方法;

(3)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减少夜间施工频率,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

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分拣袋装,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2)施工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尽可能回收再利用。建筑垃圾中石子、混凝土块、砖头、石块、废木料等回收再利用;

(3)装修阶段产生的少量固废应分类收集,按照相关要求运至建筑垃圾指定堆放地点堆放。

5、施工期生态环境防治措施

(1)在工程建设中,除规划占地外,不得占用其他土地;

(2)两栖动物中的蛙类、鸟类和兽类中的夜行性物种对灯光较为敏感,施工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夜间不施工。禁止高噪声设备在晨昏和夜间运行,减少噪声对动物的干扰;

(3)在各施工区设置警示牌或拦网,标明施工活动区,严令禁止到非施工区域活动,非施工区严禁烟火、狩猎等活动。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厂房全密闭,原料堆放于厂房内,不得露天堆放物料;原料堆存、卸料、投料、成品装车等工序设置喷雾抑尘,输送皮带采取密闭式;破碎筛分粉尘经密闭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除湿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并在破碎筛分工序周围设置水雾喷淋装置,以降低粉尘的无组织排放量。

2、地表水环境防治措施

项目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其他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作业区地面清洗废水、洗砂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沉淀池+泥浆反应罐+**罐)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

3、声环境防治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类噪声源采取必要的隔声、减震、消声、降噪措施,确保项目生产过程中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按规定建设工业固废贮存场所,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絮凝剂包装袋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泥渣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空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分区防渗,辅料间、危废间设置重点防渗、采用2mm厚**度聚乙烯或2mm厚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10cm/s。其他生产区域为一般防渗措施,采用达到标准要求防渗的材料建造,渗透系数≤1.0×10-7cm/s。

6、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应认真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按环评要求,建立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做好分区防渗措施,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按预案要求配备相应的物资和设备,定期开展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

三、结论

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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