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溪街道01-05-17地块项目代建代销项目
补充文件(一)
(编号:**** )
各潜在投标人:
补充文件是招标人对有关招标事宜的补充说明,请各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仔细阅读,凡本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一律以本补充文件为准,其余未提及内容不作调整。
补充文件具体内容如下:
①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中:第二部分 合同条件 →第十九条 解除合同的程序 →2、由于乙方已许可项目使用“**”品牌,为避免损害业主利益和乙方品牌形象,乙方均自愿放弃《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第933条规定的任意解除权,不得根据该条规定解除合同,否则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第933条规定的任意解除权,但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修改为:2、由于乙方已许可项目使用“**”品牌,为避免损害业主利益和乙方品牌形象,甲乙双方均同意放弃《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第 933 条规定的随时解除权,均不得根据该条规定解除合同,否则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按照双方约定执行。
②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中:第二部分 合同条件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约责任→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300万元(形式为电汇、支票、汇票、银行保函,****公司担保)。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乙方违约情形的,乙方依约应承担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扣除上限为履约保证金的总额,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保证金因违约被扣减,乙方应当于三日内补足300万元,否则,逾期一日,乙方按照日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没收剩余全部履行保证金,并要求赔偿损失。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约定的整体管理服务期限届满且乙方完成全部项目资料移交、工作交接及费用结算等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已经履行完毕所有合同义务后30日内无息退还。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不动产权初始登记延迟,保证金退还时间可相应顺延(有违约情形的应扣除违约金)。
修改为:乙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300 万元(形式为电汇、支票、汇票、银行保函,****公司担保)。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乙方违约情形的,乙方依约应承担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履约保证金因违约被扣减,乙方应当于三日内补足 300 万元,否则,逾期一日,乙方按照日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没收剩余全部履行保证金,并要求赔偿损失。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约定的整体管理服务期限届满且乙方完成全部项目资料移交、工作交接及费用结算等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已经履行完毕所有合同义务后 30 日内无息退还。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不动产权初始登记延迟,保证金退还时间可相应顺延(有违约情形的应扣除违约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所偿付的各类违约金和罚款,无论单项或是合计总额,均以乙方最终实际收取的全部委托管理服务费为最高限额。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