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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1-23 14:32
根据相关规定,****对《**县镜岭镇A-09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主要修改内容:
(1)A-04地块用地面积由37269平方米调整为34639平方米,控制指标保持不变;
(2)A-09地块用地面积由40339平方米调整为33221平方米,用地性质由城镇住宅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
(3)原A-11(防护绿地)、A-12(防护绿地)、以及A-09(城镇住宅用地)局部合并调整为A-11地块,调整后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
(4)原A-13地块用地编号****地块,用地性质及指标保持不变。
二、公示地点
1.****网站。2.****宣传栏(**县镜岭镇**路231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2月22日(30天)。
四、反馈渠道
如对本规划修改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人民政府反映。联系电话:0575-****8416。
(图纸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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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