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6-01-23
申请人、各利害关系人:
****向我局申请办理本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审批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四十三条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批前公示,公示地点为项目现场及局官方网站——**市门户网站www.****.cn→站群导航→****规划局→规划及其他公告,公示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10日,公示期限自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2月2日。
若认为该规划许可涉及与你们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你们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携带与公示项目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等)到我局进行利害关系人确认登记。属确认登记的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可在公告期限内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我局将对听证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作出是否听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听证申请人。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76-****1316
联系地址:**市松门镇育英南路288号
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年组装100台船用甲板机械设备技改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地址 | **市松门镇东南工业区 |
| 用地面积 | 12114.95平方米 |
| 调整内容 | 1. 根据建设单位意见和结合现场实际情况2#厂房施工场地地下障碍物较多,桩、基础难以施工,对该建筑物进行轴网调整,具体为3轴整轴往4轴方向平移1米,B~D轴交8轴往7轴方向平移2米立面也作相对应调整,具体见附图一 2. 因建设单位引进新生产工艺,原一层层高满足不了新生产工艺要求,进行层高调整,具体为原一层层高10.800米调整到现在11.800米,二层层高由原来8.600米调整到现在的7.600米总建筑高度保持不变,具体见附图二 3. 因建设单位要求,原外墙钢板部分由横板改为竖板; 4.因场地标高测量较早,场地地面出现沉降与现状标高测量出入较大,结合建设单位意见,对场地标高提出变更,具体见下: a、2#厂房室内±0.000(1985国家高程)标高由原来的2.650米改为2.050米; b、室外场地(1985国家高程)标高由原来的2.5米改为1.900米 。 |
附:设计变更
****规划局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