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月21日我局对****建设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7489****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抚环审﹝2026﹞号
关于****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市****公司:
你单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环境局审批委员会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市****公司拟投资25422.37万元建设“****建设项目”。项目位于**市**区章党镇(占地面积26651m2),主要建设:1栋展厅(建筑面积6043.51m2)、1栋研发大楼(建筑面积12811.65m2)、2栋办公楼(建筑面积分别为8960.56m2、11915.18m2)和1栋门卫(建筑面积124.76m2),并配套建设大门、围墙、厂区硬化、绿化等设施,购置相关检测仪器、快检设备。
二、依据抚****服务中心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风险可控。因此,我局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施工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本项目施工期扬尘执行《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中“**及农村地区”浓度限值。
****实验室废气经负压收集通过“高效空气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1;高25m)排放;
有组织排放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值。
常规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柜或万向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SDG干式酸雾吸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2;高25m)排放;
有组织排放颗粒物、NOX、NMHC、氯化氢、硫酸雾、甲醛、甲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
污水处理站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3;高25m)排放。
有组织排放NH3、H2S、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值。
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4)屋顶排放;
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表2“小型”规模标准。
本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NMHC、NOX、氯化氢、硫酸雾、甲醛、甲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浓度限值,NH3、H2S、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NMHC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
2.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汇流后经化粪池(100m3)处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其中食堂污水经隔油处理后,通过化粪池排至市政污水管网。****处理站(设计规模160m3/d),设计处理工艺为“格网+调节池+反硝化池+好氧池+沉淀池”。生产废水即为实验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
本项目废水污染物中pH、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浓度;其余污染因子执行《**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排放浓度。
3.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1类排放限值。
4.实验废液、废活性炭、废SDG吸附材料、废除尘灰、废高效空气过滤器、废培养基、实验室沾染试剂废包装物和耗材、过期药品和试剂、废灯管、污泥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占地面积24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未沾染药品试剂的废弃包装物和容器、废二级反渗透膜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占地面积32m2),外厂家回收。
危废贮存设施建设及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做好工业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转移、安全处置工作。
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处理。
5.本项目按规范进行分区防渗。
6.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在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和拆除等过程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7.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8.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9.****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监管。
四、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投产前,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环境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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