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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库存商品一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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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库存商品一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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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常公告 |
| 存货 | |
| 名称 | 《库存商品一批明细表》 |
| 规格型号 | 《库存商品一批明细表》 |
| 计量单位 | 详见《库存商品一批明细表》 |
| 数量 | 《库存商品一批明细表》 |
| 其他说明 | 存货数量及种类详见《库存商品一批明细表》 |
| 资产概述 |
库存商品一批,详见《库存商品一批明细表》,标的物以现状质量进行交易,意向方须到现场确认标的物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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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所在地 | **省**市**区 |
| 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 |
| 注册地 | **省**市**区****湾路国际客运****中心酒店B座(2#楼)5楼501室 |
| 法定代表人 | 刘练达 |
| 注册资本 | 6000万元(人民币)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106MA5TXQC26Y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大)会决议 |
| 转让方行为批准情况 |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资委监管 |
| 批准单位名称 | ****集团****公司 |
|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文件名称 | ****集团****公司(总办)会议纪要 |
| 批准文号 | 珠免总办会纪〔2025〕6号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363258N |
| 批准日期 | 2025-06-26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否 |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价款支付要求 | 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流程),受让申请手续的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全部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及交易条件,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本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 2.本项目交易资金(保证金、诚意金或交易价****银行转账的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银行转账的方式****交易中心以下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账户名称:**** 账号:811********01892054 开户行:中信银行****路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完整性、规范性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5.信息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转让底价与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 网络竞价 ) 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6.受让方****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支付服务费。受让****银行转账方式****交易中心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账户名称:**** 账 号:394********688****010004 开 户 行:****营业部 7.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7.1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 7.2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信息披露公告、受让申请文件、竞价文件、竞价结果通知文件、交易合同等材料均是交易成交文件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实质性内容如有不一致的,以信息披露公告为准。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存货一批种类、数量详见《库存商品一批明细表》;
2、本次转让标的以现场看样核实为准,按现场存放、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可按公告约定参加转让标的现场看样活动,对转让标的结构、质量、数量、使用现状等进行现场勘察和谨慎详尽必要的了解,意向方现场勘察确认无误填写<>;
3、本次评估包含增值税,不包含资产处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
4、公告期内看样请联系司恒达,联系电话:133****6930 ;
5、意向受让方的应价、报价以及成交即表明意向受让方认可并响应转让方设定的项目交易条件,已知晓转让标的历史情况,认同转让标的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就转让标的现状和存在的瑕疵及已告知的事项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主张任何抗辩,不能以转让标的现状、用途或受让价格和风险过高为由拒付交易价款、调整成交价格、退款和要求转让方补偿或拒绝履行任何义务。不得以上述转让标的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与受让前所知悉的情况不符等情形为由而要求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或退回交易价款、索要转让方补偿。
6、自交付或视为完成交付之日起,受让方对转让标的行使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应承担起转让标的全部法律责任。
7、其他披露事项详见《资产交易合同》范本以及****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拟公开处置资产制定底价涉及一批库存商品销售底价评估报告》(**所评报字(2025)第1203号)。
特别提示:
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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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定 |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15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17:00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式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和《资产受让须知》《****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在未违反相关规定及约定前提下,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中心将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保证金;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的,其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中心扣除相关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1)在网络竞价环节中(动态报价除外)各意向受让方均不进行有效报价的;
(2)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不按照事先确定条件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3)未按约定期限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拒绝或迟延履行约定义务的;
(4)法律法规、****中心相关规定、信息披露公告和交易各方约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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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款账号 | **** 账号:811********01892054(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开户行:****公司****路支行 转账备注:**** |
| 信息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方(最长不超过一年) |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公示附件 | 13.资产交易合同(房产以外).pdf库存商品一批明细表.pdf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欧经理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56-****788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huafaih.com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中心大厦25层 |
| 交易机构网址 | http://www.****.com/; https://www.****.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