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技改项目
地点:**省**市**区南韩村镇大固店村南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技改内容:(1)淘汰 8 台全自动温控烤箱,新增 1 条自动烘干线,使用天然气加热;(2)淘汰现有 6 台金属打磨设备、1 台抛光机,新增 4 台除尘打磨机、1 台水抛机、1 台铣床等 6 台套设备。技改完成后生产规模不变,仍为年加工轮毂毛坯件 30000 件。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2月2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经理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