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珠海市东部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审批
广东-珠海-香洲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3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环境局拟对****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23


根据****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1月26日至2026年01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省**市**区红宝路97号,邮编:519000

联系电话:0756-****713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迁建项目

建设地点

******区科健路66号正菱﹒**高科园 2栋5层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迁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区三溪科创城正菱﹒**高科园2栋第五层,地理坐标:东经113度30分50.227秒,北纬22度17分20.840秒,项目总投资为986.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97.26万元,建设面积约为2000平方米。****主要承担**市东部地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对大气、水体、土壤、噪声等环境要素开展进行采样、分析提供数据,为当地环境管理提供数据科学支撑;协助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污染源和执法监测工作,开展应急环境监测等。

环评机构

******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包括:
1.废气:有机废气(甲醇、甲苯、非甲烷总烃)、无机废气(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氟化物);
2.废水:生活污水、浓水、实验室废水(实验器具清洗废水、剩余水样和地面清洗废水);
3.噪声:设备噪声;
4.固体废物: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实验固废、实验废液、废SDG吸附剂、废活性炭。
治理措施详见报告表。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已按要求进行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