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县分局关于2026年1月2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审批
宁夏-中卫-海原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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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1月2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表日期: 2026年01月23日

****关于2026年1月22日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月22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2月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示期联系电话:0955-****140 传真:0955-****140

通讯地址:****政府北街 邮编:755299

序号

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关于《**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系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分局函〔2026〕1号

2026年1月22日

2

关于《****公司水泥预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分局函〔2026〕2号

2026年1月22日

附件:1、关于《**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系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分局函〔2026〕1号;

2、关于《****公司水泥预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分局函〔2026〕2号。

(此件公开发布)


****

2026年1月23日


附件:****分局函【2026】1号---关于《**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系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docx
附件:****分局函【2026】2号---关于《****公司水泥预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docx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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