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四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 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 地 用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投资强度要求万元/公顷 |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 |
出 让 年 限 (年)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加价 幅度 (万元) |
|||
| 容 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 地 率 |
|||||||||||
| P(2024)36-2-1 |
****办事处**路以西,涵闸**路以北 |
2670.8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10% |
50 |
132 |
132 |
5 |
|||||
| P(2024)36-2-2 |
****办事处**路以西,涵闸**路以北 |
7222.4 |
商业 |
≤1.3 |
≤50% |
≥15% |
40 |
1035 |
2070 |
50 |
|||
| P(2024)36-1-1 |
****办事处**路以西,段垸路以北 |
2506.8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10% |
50 |
124 |
124 |
5 |
|||||
| P(2024)36-1-2 |
****办事处**路以西,段垸路以北 |
6970 |
商业 |
≤1.3 |
≤50% |
≥15% |
40 |
1000 |
2000 |
50 |
|||
二、该P(2024)36-2-2,P(2024)36-1-2出让宗地按川城规2026-009,2026-011号规划设计条件执行,出让宗地的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40年,P(2024)36-2-1,P(2024)36-1-1出让宗地按川城规2026-010,2026-012号规划设计条件执行,出让****停车场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50年,其中P(2024)36-2-2号,P(2024)36-1-2号,两宗地出让金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第一期拍卖成交后缴纳成交价款的50%,剩下的价款拍卖成交后一年内缴清,中途不计利息。
三、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01月23日至2026年02月11日,到**市山后二路83****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6年01月23日至2026年02月11日,到**市山后二路83****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11日下午16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2026年02月11日下午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七、凡在**市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过程中有不良行为,或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以及拖欠土地出让金或者地价款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不得申请竞买。
八、拍卖出让的时间为2026年02月12日下午15时,地点****交易中心四楼一号会议室。
九、****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55****9599 0712-****090
账户名: ****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支行
账 号:711********8010009266
开户行:****营业部
账 号:578****48964
开户行:****银行人民大道支行
账 号:531********0036
****
2026年0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