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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810546L | 建设单位法人:赵洪湘 |
| 王梦尧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办事处草铺村****工业园区草铺片区) |
| ****化工石油专用设备制造二期扩建项目(重新报批)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26--053- 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2-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草铺村委会****园区****园区东片区) |
| 经度:102.37197 纬度: 24.92848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1-14 |
| 安生环复〔2025〕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5********810546L001X |
| 2025-11-2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660 |
| 19.7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810546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12MA6K468M59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2MA6NWPK769 | 竣工时间:2025-09-25 |
| 2025-09-26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1-25 |
| 2025-12-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2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nd.jsp?id=181 groupId=-1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年产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管材900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板材100吨、金属垫片300吨、非金属垫片200吨、焊接法兰盘225吨。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年产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管材900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板材100吨、金属垫片300吨、非金属垫片200吨、焊接法兰盘225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板材、管材生产工艺:原材料混合-上料-熔融挤出-切割-入库; 金属缠绕垫片生产工艺:缠绕机缠绕; 法兰盘自动焊接工艺:法兰盘-焊接。 | 实际建设情况: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板材、管材生产工艺:原材料混合-上料-熔融挤出-切割-入库; 金属缠绕垫片生产工艺:缠绕机缠绕; 法兰盘自动焊接工艺:法兰盘-焊接。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严格执行《**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回收利用”的原则建设给排水、污水处理及回用系统,并与区域排水系统相协调。运营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基础设备间接冷却水配套循环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 废气: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排气筒,全厂共设置3根废气排气筒。焊接烟尘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厂房内排放,混料仓进料口采用负压。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即:颗粒物≤1.0mg/m3;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即:非甲烷总烃≤4.0mg/m3;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1中二级标准要求,即: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20(无量纲);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即:NMHC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10mg/m3,NMHC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3。 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要求; 噪声:运营期产生噪声的设备及场所应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车辆进出管理,夜间不生产,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废: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规范收集,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部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掏清运;废油脂和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焊渣、废边角料外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昆政办〔2011)88号)、《**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09号)中的相关规定。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依托已有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本项目已严格建设有“雨污分流系统”,雨水和污水接入原项目的雨水系统和污水系统,原项目已接入区域排水系统。本次扩建项目员工由原项目调配,员工生活污水总量不变,隔油池和化粪池依托原项目,另外为方便处置,在本次生产技术车间旁**了1个2m3的化粪池,废水接入原项目的废水总排口,全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废气:本次扩建项目不设置废气排气筒,项目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其中焊接烟尘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厂区无组织排放,塑料熔融挤出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异味在厂区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于屋顶排放,该油烟净化器已经过原项目验收,为环保免检产品,油烟排放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型标准; 噪声: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均布置在车间内,采取车间隔声降噪。 固废:本次扩建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原项目委托的****公司进行清运;生产板材和管材的切割废料外售废塑料回收单位,非金属垫片切割****公司,原料废包装袋统一收****公司;废润滑油和废含油棉布手套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公司清运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厂区分区防渗措施,防渗工程须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开展施工监理,确保防渗工程符合相关要求,****监理部门的监理下进行,对防渗工程进行施工现场监理、录像、记录并存档。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严格落实厂区分区防渗措施,本次扩建项目进行简单防渗,危险危废暂存间已由原项目进行验收,能够满足重点防渗的要求,本项目无其他重点防渗要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1584 | 0 | 0 | 0 | 0 | 0.158 | 0 | |
| 0.1663 | 0 | 0 | 0 | 0 | 0.166 | 0 | |
| 0.0215 | 0 | 0 | 0 | 0 | 0.021 | 0 | |
| 0.0093 | 0 | 0 | 0 | 0 | 0.009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级标准 | 项目生产技术车间旁设置有1个2m3的化粪池 | 根据项目对废水总排口的自行监测情况,废水总排口的最大监测浓度为pH:7.7(无量纲)、悬浮物:31mg/L、化学需氧量:132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7.7mg/L、动植物油类:2.79mg/L、氨氮23.6mg/L、总磷2.91mg/L,能够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等级标准 |
| 1 | 焊接烟尘净化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本次扩建项目共设置6台焊接烟尘净化器 | 本次验收对整个厂区的大厂界上风向、下风向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异味以及本次扩建厂房门口的无组织非甲烷总烃进行了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958mg/m3,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0.39mg/m3,无组织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8(无量纲),无组织颗粒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监控浓度限值,即:颗粒物≤1.0mg/m3,无组织非甲烷总烃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即:非甲烷总烃≤4.0mg/m3;本次扩建项目厂房门口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0.40mg/m3,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的要求,即:1h平均浓度≤10mg/m3。 |
| 1 | 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厂房隔声 | 根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噪声监测厂界东侧昼间最大值为56.4dB(A),夜间最大值为51.4dB(A);厂界南侧昼间最大值为52.9dB(A),夜间最大值为51.7dB(A);厂界西侧昼间最大值为59.6dB(A),夜间最大值为48.9dB(A);厂界北侧昼间最大值为60.1dB(A),夜间最大值为48.8dB(A) |
| 1 | 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厂区分区防渗措施,防渗工程须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开展施工监理,确保防渗工程符合相关要求,****监理部门的监理下进行,对防渗工程进行施工现场监理、录像、记录并存档。 | 项目严格落实厂区分区防渗措施,本次扩建项目进行简单防渗,危险危废暂存间已由原项目进行验收,能够满足重点防渗的要求,本项目无其他重点防渗要求。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规范收集,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部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掏清运;废油脂和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焊渣、废边角料外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昆政办〔2011)88号)、《**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09号)中的相关规定。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依托已有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 项目一般固废能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09号)中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项目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均能得到有效的处置,依托原项目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贮存管理,已由原项目进行验收,满足贮存要求;本次扩建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原项目委托的****公司进行清运;生产板材和管材的切割废料外售废塑料回收单位,非金属垫片切割****公司,原料废包装袋统一收****公司;废润滑油和废含油棉布手套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公司清运处置。 |
| 1 | 严格执行《报告表》中环境风险评价中的各项防范措施,并建设相应风险防范设施。编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市生态****执法大队备案。 | 已落实报告表中的风险影响评价中的各项防范措施,本项目于2025年4月1日修编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3/2025)》,并于2025年4月29****环境局**分局完成了备案(备案编号:533601-2025-043-L)。 |
| 项目挤出机设备冷却利用原项目的冷却循环系统,原项目设置有一套20t/h的冷却循环系统,循环水池容积为50m3,本项目使用约为10t/h; 员工食宿依托原有办公生活楼; 项目供水、供电、排水依托原项目已建设设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挤出机设备冷却利用原项目的冷却循环系统,原项目设置有一套20t/h的冷却循环系统,循环水池容积为50m3,本项目使用约为10t/h; 员工食宿依托原有办公生活楼; 项目供水、供电、排水依托原项目已建设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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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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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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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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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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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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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