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委托****编制《******县年产3700吨有机硅树脂及导电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规范性要求,现将本项目公众参与事项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年产3700吨有机硅树脂及导电材料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性质:改扩建
4、建设地点:**省****工业园
5、项目投资:4000万元
6、建设规模: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县年产3700吨有机硅树脂及导电材料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烷氧基硅树脂(1200t/a)、溶剂型硅树脂(600t/a)、甲基苯基硅树脂(400t/a)、苯基片状树脂(1200t/a)、铜粉(300t/a),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3400吨有机硅树脂、300吨导电材料合计3700吨产品的规模。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2、单位地址:**省****工业园
3、联系人:朱**
4、电话:136****290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
单位地址:**省**市**区洪都北大道1183号**意库G栋203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791) 8828 9916;电子信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
链接:https://pan.**.com/s/10BfxTRGG_FilVbGklrUAuw
提取码: b579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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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