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荔县2025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审批
陕西-渭南-大荔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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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2025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索 引 号****发布时间2026-01-09 09:27
来 源
摘 ****政府2025年12月12日陕政土批〔2025〕430号批复同意**县2025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将0.9663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用于城镇建设,****政府合理安排使用土地,做好相关后续工作...
发布时间:2026-01-09 09:27

****政府:

****政府2025年12月12日陕政土批〔2025〕430号批复,现就你县2025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街道埝头村,许庄镇东汉村等有关村组0.9663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园地0.9026公顷,林地0.063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将上述转用后的0.9633公顷集体土地依法征收为国有。

三、同意将上述征收为国有的0.9633公顷土地用于城镇建设。****政府严格按照规划和供地政策合理安排使用,涉及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必须通过招标、拍卖和挂牌方式供地,并加强土地批后监管。

四、有关农用地转用、征收土地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按你县上报方案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用地范围和面积以测量成果图、表为准,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要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相关工作。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五、****政府要依法实施征地,严格履行征地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公开征地信息,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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