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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政府2025年12月12日陕政土批〔2025〕429号批复,现就你县2025年度第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和使用国有土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国有林场管理使用的1.2068公顷国有农用地(其中耕地1.0416公顷,园地0.1445公顷,其他农用地0.0207公顷)和0.3491公顷国有未利用地,两项合计1.5559公顷土地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将上述转用后的1.5559公顷国有土地依法使用。
三、同意将上述使用的1.5559公顷土地用于城镇建设。****政府严格按照规划和供地政策合理安排使用,涉及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必须通过招标、拍卖和挂牌方式供地,并加强土地批后监管。
四、有关农用地转用、使用国有土地及其他未尽事宜,按你县上报方案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用地范围和面积以测量成果图、表为准,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要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相关工作。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五、你县要对上报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做好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
六、你县要按照有关规定,将已补充的1.0416公顷耕地情****规划局备案,并对新增耕地建立占补平衡登记台账,及时变更登记,以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