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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我局审核,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类型:新办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
二、公示期限: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2月1日
三、公示方式:****政府网站(http://www.****.cn/)公示
四、审批单位:****
五、建设单位、名称、位置、内容
1.建设单位:符必英
建设项目名称:私人建筑
建设位置:**县城规划区一江两岸控制区内E06-4地块**湾商住小区B1-16卡
用地面积:200平方米
建设内容:建设四层,总建筑面积417.86平方米
六、意见反馈方式:请将书面意见送至或邮寄至**市**县**大道东侧****(邮政编码:517500,咨询电话:0762-****816,电子邮件:****@163.com )
七、意见有效反馈期:公示期间(通过信函方式反馈意见的邮戳日期应在意见有效反馈期内,逾期视为放弃权利的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八、有效的反馈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并提供意见反馈人的身份凭证及房产凭证复印件,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导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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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