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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区金石镇鹳蕉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要求对**市**区金石镇鹳蕉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一期)立项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金石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全面优化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助力乡村**,同意**市**区金石镇鹳蕉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一期)设方案。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金石镇鹳焦路。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项目位于******中心地段,道路起点接鹳焦路**段,自北向南走向,终点接现状**街,路线全长1633.554米,道路改造前现状路面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宽度约8.5~9.5米,道路两侧现状无人行道,****车行道两侧对称拓宽,****车行道总宽为13米,****车行道加铺沥青,局部条件允许路段增设人行道路面,宽度为1.5~2.5米;**排水管(DN300-DN600)718米,盖板涵(800*800)976米及其检查井等其它附属工作;**路面标线1355平方米,导向箭头及减速让行线28个,停车位425个;**10米单臂太阳能路灯(80WLED灯)62盏。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974.5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867.2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8.87万元,预备费用28.38万元。项目所需资金除上级补助外,缺额部分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四、项目建设期为13个月。
五、项目的**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11-445103-04-01-759294
六、项目要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施工过程要严格程序,落实各相关安全措施,做到文明施工,确保安全。
七、项目单位及时向统计部门申报项目入库。
八、如需对本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作较大变更的,请根据《****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潮府规〔2025〕9号)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申请。
附:招标核准意见表
潮****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局、区统计局、区市监局、区税务局、****分局、区监委办 ,陈捷同志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鉴于项目的勘查、设计、监理等金额低于招标规定标准,核准均不采用招标方式;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金额达到国家规定的招标标准,鉴于项目单位不具备自行招标能力,核准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请按照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