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
| 关于采购**市黄尾塘路(**北路至清晖北路)道路工程占用441****03007GB00020地块其中1735.46平方米地上附着物的测绘服务 | ||
| 编制规划验收测绘报告等材料 | ||
| 对**市黄尾塘路(**北路至清晖北路)道路项目占用441****03007GB00020地块其中1735.46平方米范围地上附着物进行清点和丈量,并出具相关测绘成果报告书。 | ||
| 否 | ||
| 平方米(1,735.46平方米) | ||
| 资质(资格)要求 | ||
| 无 | ||
| 无要求,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 ||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 (一)按照《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国测财字〔2002〕3号)的收费标准,参考测绘业务工作量计算测绘服务费用。 (二)按照上述(一)测绘收费标准,推算出按标准应收取的标准测绘费用,并下浮20%,由受托测绘机构实施收费(考虑到测绘作业成本问题,若计得测绘费用低于0.2万元时,委托方按保底价0.2万元支付测绘费用。 (三)若非受托测绘机构原因需要重新测绘并重新出具测绘报告书时,受托测绘机构收取的测绘费用为第一次应收测绘费用的50%。 支付条件:受托测绘机构根据委托合同约定提交所有的测绘成果资料,并根据资料内容及完成工作量编制《资料移交清单》交由委托方审定,受托测绘机构所提供的测绘成果经委托方及测绘标的权利人双方确认后视为采纳,即作为测绘费付款结算依据。 | ||
| 是 | ||
| 否 | ||
| 2026-01-27 1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