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号的****工业园63-1地块和61-1#地块场地平整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市;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为392.1677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为****工业园63-1地块和61-1#地块场地平整项目,具体招标范围及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为392.1677万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为392.1677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92.1677万元;发包价(K值9%):357.693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注册人员应满足资质要求。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根据闽建筑办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23日08时00分至2026年01月29日17时30分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n/#/home)下载招标文件(包括相关资料),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注:①潜在投标人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n/#/home)的“注册”入口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或通过工作台进入“采购执行”→“我的项目”->“我要参与”,选择参与本项目),即可购买招标文件(包括相关资料),购买成功后通过“采购执行”→“我的项目”下载招标文件。
②潜在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可通过银联支付或转账汇款方式(须备注本项目名称(可简写)或项目编号)购买招标文件。若采用银联支付方式,支付后系统自动到账,供应商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若采用转账汇款方式,需上传缴款凭证扫描件,等待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后(于每日下班**行确认)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因缴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造成无法识别招标(采购)文件费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平台首页“常见问答”或咨询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183302,QQ交流群:福易采电子交流群:****27556)。
本项目采用转账汇款方式。(联系电话/微信同号:156****2345)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标书代写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6年01月29日17时30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第1标段7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银行****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注明投标工程名称或招标编号);或(2)银行****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的原件)。(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为准)。
6.4.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美林支行;
账户名称:****;
账 号:350********700001037。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1月3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n/#/home)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etnd格式)时的不可预见因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规定格式上传电子投标文件(etnd格式)的,视为逾期送达,投标人是否已按规定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etnd格式),以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显示数据为准标书代写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平台首页“常见问答”或咨询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183302,QQ交流群:福易采电子交流群:****27556)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n/#/home)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邮编:362308
电子邮箱:/
电 话:188****5253,传真:/
联 系 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普莲路277号1001室,邮编:362300
电子邮箱:/
电 话:156****2345,传真:/
联 系 人: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