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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5年**市家禽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实施方案》(樟农字〔2025〕89号)文件要求,**市******社完成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申请竣工验收。****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和刘公庙镇进行了现场验收并验收通过,财政补贴资金为10万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1月23日-2026年1月29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或者认为违反公平竞争的,****农业农村局反馈。联系人:刘水芳,联系电话:0795-****561,电子邮箱:****@163.com。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