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有关单位委托,****(以下简称“拍卖人”)将于2026年2月28日10:00时在******交易中心拍卖大厅,以现场公开竞价的****医院、****医院、****保健院20年期食堂承包经营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 序号 |
资产名称 |
坐落 |
实际用途 |
经营面积(m2) |
经营年限 |
| 1 |
****医院食堂经营权 |
**县秀谷西大道13号 |
餐饮 |
600 |
20年 |
| 2 |
****医院食堂经营权 |
**县白马大道21号 |
餐饮 |
1800 |
20年 |
| 3 |
****保健院食堂经营权 |
**县秀谷镇白马大道14号 |
餐饮 |
447.8 |
20年 |
以上标的整体打包拍卖,不可拆分,起拍参考价:1204.4275万元(20年总租金),竞买保证金:200万元。
备注:
1. 食堂以装修完毕状态交付,具体交付时间、标准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其中序号1中医院食堂拍卖成交后须由买受人自行装修及购置相关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空调、热水器、厨房用品、食堂桌椅、监控、卫生保障等相关配套设施设备。
2. 标的实际面积以有权部门实测为准,面积差异不影响成交价格,买受人不得以此主张拍卖无效或要求调整价款。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1. 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 竞买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不良信用记录,提供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3.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公司、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报名。
4.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a.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c. 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报名时提供);
d.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e. “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报告;
f. 竞买承诺函(格式由拍卖人提供)。
5. 买受人成交后须自行办理标的地址对应的工商注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承担经营期间涉及的**、工商、税务、卫生、环保、消防等一切法定责任及费用。若因买受人原因导致甲方(出租方)遭受行政处罚或经济损失的,由买受人全额赔偿。
6. 买受人经营期间须遵守明码标价规定,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县同品种商品市场平均价格,接受甲方及相关部门监督。
7. 甲方负责对买受人日常经营进行监督管理,按季度依据《食堂工作绩效考核表》《食堂服务质量测评表》《食堂工作满意度综合考评表》进行打分,考核结果与履约保证金挂钩(详见《租赁合同》)。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 报名时间:2026年2月26日至2月27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 报名地点:****交易中心;
3. 报名要求:有意竞买者须携带本公告第二条第4款规定的资料彩色扫描件及原件、竞买保证金到账单据原件,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企业法人无法到场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场;
4. 保证金缴纳: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转账,不接受现金、第三方转账及现金存款,现金进账视为无效报名。保证金须在报名截止前足额到账,逾期视为未完成报名;
5. 竞买人数量要求:本次拍卖标的须有2人及以上符合资格的竞买人报名,否则标的自动流拍;
6. 依据赣发改公管[2019]275号文件规定,报名登记时不收取报名费及其他不合理费用,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可补充当地监管部门电话]。
附:保证金交纳账户(任选其一)
| 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 ****交易中心 |
****银行****公司****支行 |
360********052506471 |
| ****交易中心 |
****银行**县支行 |
143********013694 |
| ****交易中心 |
****公司**支行 |
191****26865 |
注:拍卖人不对该账户收取的竞买保证金开具收款收据,保证金到账情况****交易中心提供的对账结果为准。
四、标的展示、拍卖方式
1. 标的展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27日16时止,在各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竞买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未踏勘者视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缺陷),拍卖人及委托人不对标的做任何瑕疵担保;
2. 拍卖方式:采用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遵循价高者得原则,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保留价不公布)方可成交,拍卖师有权现场调整加价幅度。
五、特别事项
1. 成交公示期为 3 个自然日,公示期满后 3 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须与出租方(****)签订总《租赁合同》****医院食堂整体租赁事宜),****医院签订分《租赁合同》****医院食堂单独租赁的权利义务);总合同与分合同均须在上述期限内完成签订,逾期未签订任一合同均视为违约。
2. 买受人成交后如需对食堂进行改造、添置设施设备,费用自行承担,改造方案须提前报送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改造须符合消防、环保等法定标准,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3. 严禁买受人将标的经营权转租、分包、转借他人,不得改变经营用途。买受人须仔细研读《租赁合同》主要条款,因自身原因未充分了解条款内容导致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承租期内可合理装修,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损坏设施设备,确需改变结构的,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4. 租赁期内的水、电、气、物业、垃圾清运、消防检测、房屋及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维修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按规定及时缴纳,逾期产生的滞纳金、违约金等由买受人承担;
5. 买受人须服从出租方及相关监管部门管理,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遵守医院相关管理制度;
6. 出租方负责对出租房产及经营活动履行日常管理职责,有权制止买受人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依据合同约定终止合同;
7. 签订《租赁合同》时,买受人须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50万元,用于抵扣买受人违反《食品安全法》、医院管理制度、租赁合同约定产生的罚款、赔偿等费用。经营期满,买受人无违规行为、结清所有费用并完成资产移交后,出租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8.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六、拍卖时间、地点
1. 拍卖时间:2026年2月28日10:00(**时间,逾期不到场视为自动放弃竞买资格);
2. 拍卖地点:****交易中心拍卖大厅;
3. 买受人须在拍卖现场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拒不签署视为违约。
七、特别提示
1. 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前中止、暂缓拍卖,竞买人无异议,竞买保证金****交易中心无息退还;
2. 保证金退还:①未竞得人:拍卖会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按原账户无息返还;②买受人:在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交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凭出租方出具的书面退款通知,****交易中心按原账户无息退还;
3. 拍卖人及委托人仅提供标的相关参考信息,不构成任何担保,竞买人应独立判断、自主决策,竞买成功后不得因对标的情况有异议而反悔。
八、联系方式
1. 委托方:****,联系人:饶为忠,电话:139****2867;
2. 拍卖方:****,联系地址:**市赣东国际汽车城江铃壹号院1-106,联系人:朱先生,电话:139****9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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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