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 项目名称 |
**区幸福南路东侧项王**侧的项王故里景区9号楼东侧一、二层房屋招租(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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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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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6年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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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终止日期:2026年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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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不**挂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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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概况 |
1.出租方名称:****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9114825 3.所在地:**市**区黄**路288号 4.出租方决策文件:****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5.出租行为批准情况:****集团有限公司批复 6.出租方承诺:本次招租的资产权属清晰,出租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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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物概况 |
坐落位置 |
**区幸福南路东侧项王**侧 |
| 参考面积 |
部分出租,出租面积:一层861.41㎡,二层86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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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期 |
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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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租期 |
免租期2个月,免租期包含在租期内,其他说明详见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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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现状 |
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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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说明 |
1.自2029年1月1日起,年租金按成交价递增3%计算缴纳,此后合同期内租金不再递增,2029年1月1日前年租金按成交价计算,如当年租期不满整年的则当年年租金计算实际天数缴纳(具体为:成交价÷365天×当年实际天数); 2.预付租金、装修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违约金等租赁条件详见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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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 情况 |
评估价 |
380442元/年 |
| 评估机构 |
**苏地行****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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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苏地行**(2025)房估字第1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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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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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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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底价 |
568822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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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事项 说明 |
一、价款支付方式 1.租金每3个月支付一次,承租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将首期租金****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如有逾期,将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标的物重新组织出租。 二、事项说明 1.本次招租标的整体打包,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出租方不统一组织勘察标的,意向承租方务必在竞价前咨询清楚和实地查看标的,标的的质量、数量均以实物现状为准,出租方、交易中心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现场联系人:项王故里 159****2318。 3.所有标的物均以现场实物现状和实际数量、意向承租方实地察看为准。****中心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招租资料、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中心对此不构成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4.意向承租方一旦参与竞买活动,即表明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理由,向出租方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要求。 5.意向承租方应认真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对标的有疑议的,应当在提交报名材料前提出,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招租文件的要求和条款。 6.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前,因标的发生的任何风险由出租方承担,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后由承租方承担。 7.承租人须遵守国家和当地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屋使用的物业管理的规定。如承租人违反此条款,乙方自愿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违约行为发生时所处租赁年度之三个月租金。 8.承租人须提供担保人作为履行合同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人担保责任范围为承租人须在本合同中的全部义务,担保期限为合同约定各项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叁年。 9.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场所的部分或全部转租、转借、转让、承包、**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第三方拥有实际控制权,承租方违反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10.标的的交付及相关事宜由出租方负责。 三、其他 1.本次招租评估价、招租底价均为含税价。 2.成交后出租方将协助承租方办理招租标的资产移交,双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承担(开具增值税专票)。 3.本公告涉及资金、价款均以人民币为单位。一旦成交,交易价格即以竞价成交价为准,不随市场相关价格波动而波动,自2029年1月1日起,年租金按成交价递增3%计算缴纳,此后合同期内租金不再递增。 4.****管理部门管理,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5.其他招租条件详见《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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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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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承租资金来源合法;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4.意向承租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6.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承租方承诺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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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查文件 |
1.《评估报告》:(苏)苏地行**(2025)房估字第118号 2.相关会议纪要 3.其他备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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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说明 |
一、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招租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订合同; 二、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30日17:30。(非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投标人登陆”→“产权交易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手册》,不接受现场等其他方式报名。 意向承租方登录**市公共**交易服务平**,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https://ggzy.****.cn/bszn/005008/****1029/39bd4dc7-2788-44aa-b2b1-e4e69f3ac6d4.html),并在**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省统一主体库,网址:http://49.****.17:7082//jsztk/#/1ogin?redirect=%2F)注册完善企业或个人信息(自然人也可选择苏服办登录)。因意向承租方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报名竞价的,相关责任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3.报名时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到网上报名系统: 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和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承租申请及承诺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5)保证金缴纳证明(按缴纳方式选择一种即可):①银行出具的交易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序号或名称);②数字人民币转账记录回单;③保函原件电子件;④担保、保险网页截图。 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 (1)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签名); (2)承租申请及承诺函(本人签名); (3)保证金缴纳证明(按缴纳方式选择一种即可):①银行出具的交易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序号或名称);②数字人民币转账记录回单;③保函原件电子件;④担保、保险网页截图。 意向承租方应及时交纳交易保证金、登陆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保证金未到账、须上传至报名系统的资料未按要求全部上传或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价资格。 意向承租方因未及时办理相关事项导致无法参与网上报名、竞价的,相关责任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60000元。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6年1月30日17:30。标书代写 3.保证金缴纳方式: 3.1意向承租方通过转账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保证金从企业账户(自然人须从本人账户)转入(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为准)保证金专用账户: (1)户名:****。 (2)开户行:****银行****公司****营业部或****银行****营业部。 (3)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请各意向承租方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意向 承租方业务系统,在产权交易业务模块中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缴纳完成后点击“查询明细”刷新缴纳状态。 注意:1.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本公告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准,未在缴纳截止时间到达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2.企业法人申请报名,****公司账户打款。(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效) 保证金未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或交纳金额不足的,视为放弃报名,不具备竞买资格。 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3.2以数字人民币交纳保证金的: 使用企业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一次性转钱至****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ID:002********86850),并备注为:xx项目名称-交易保证金(备注的项目名称应准确,与交易文件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将转账记录回单完整截图上传至报名附件中作为缴纳凭证。 3.3意向承租方以保函或保证担保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保证金的: (1)以保函、保证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交交易保证金的,其有效期应包括报名有效期的范围、担保责任等。 (2)交易保证****交易中心代收、代管和代退。保函、担保、保险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 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竞价标的的情况,接受竞价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4.处置方式: 4.1 承租方交易保证金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以转为成交价款: 承租方已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已按合同约定补足成交价款与保证金的差额部分。 4.2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5.意向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出租方原因导致不能交付的除外): 5.1无故不参加竞价活动且事前未书面告知出租方或交易机构的; 5.2作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 5.3在竞价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4非法获取出租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5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6干扰、阻挠他人竞价的; 5.7承租方(竞价成交方)出现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付清价款、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等不履约行为的; 5.8在招租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招租活动正常进行的; 5.9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5.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交易中心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意向承租方还需另行赔偿。 四、竞价及成交 1.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2月2日 09:30 2.竞价方式:增价加价 增价幅度:人民币1000元及其整数倍 自由竞价期:20分钟 延时竞价期间隔时间:60秒 3.成交方式:最高价成交 本次招租采用网络竞价形式,请意向承租方认真阅读公告《**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手册》、《电子竞价规则》等,提前登陆平台,按规则竞价。 五、合同签订、价款支付及资产移交 1.承租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 2.于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合同。 3.首期租金总价款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自****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承租人于签订合同时向出租方支付首个租赁年度3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逾期未缴纳履约保证金,出租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于承租期满或承租合同终止后,如无任何违约情况,出租方按合同约定无息退还。 5.交易双方于缴清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六、其他 1.本次招租不收取服务费。 2.未尽事宜以签订合同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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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交易中心 0527- ****6053 |
| 项王故里 159****2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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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时间 |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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