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高庄村**村改造项目地下室出入口雨棚及消防系统安装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采购人为****,代理机构为****。**县高庄村**村改造项目地下室出入口雨棚及消防系统安装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2月05日9时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县高庄村**村改造项目地下室出入口雨棚及消防系统安装工程;
2.项目编号:****
3.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县高庄村,主要施工内容有消防水泵房电气及设备安装,汽车坡道和人行道雨棚安装。
4.项目预算:706095.27元;
5.最高限价:706095.27元;
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7.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及磋商文件内包含的所有内容;
8.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9.计划工期:45日历天;
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 响应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 .响应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中的格式,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 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5年07月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 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5年07月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故供应****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须按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监狱企业的****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按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提供服务的人员均是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年01月26日至2026年01月30日每日8:00时至17:3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请将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市**路辅路与玉**路交叉口东北240米昌建总部港10号楼东单元503)参与报名。报名费500元/家,报名资料需提供2份。
2. 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3.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5日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市**路辅路与玉**路交叉口东北240米昌建总部港10号楼东单元503)标书代写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5日9时30分(**时间)。
2.开标地点: ****(**市**路辅路与玉**路交叉口东北240米昌建总部港10号楼东单元503)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磋商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地 址:**县**北三环与**路交叉口西南汇智苑7幢1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95-****788
代理机构:****
地 址:****大学路绿地**国际3区1号楼412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5****6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