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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文机关: **县发展改革委
文 号:崇发改字〔2026〕47号
成文日期: 2026-01-21
关于同意变更崇****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同意变更崇****基地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管理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变更崇****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的函》(崇应急函〔2026〕4号)文件已收悉。****政府对原址地块进行了优化使用,经请示县领导,需对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原拟建地点,建设内容及拟建规模进行变更,经研究决定,同意变更崇****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撤消原批复崇发改社会字〔2023〕93号,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应急情况的能力,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崇****基地建设项目(2310-361024-04-05-798319),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县希望大道与******加油站对面)。
三、建设主要内容和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30亩,总建筑面积为27000平方米,包括**农业生产物资、防疫物资、减灾救灾物资、应急救****储备库22000平方米、冷藏仓库2640平方米、生产辅助用房560平方米,附属配套用房1800平方米,同时实施室外货场、晾晒场、停车场、充电桩、厂区道路等其他配套工程,并采购质检、装卸、运输等应急专用设备若干台套。
四、项目建设工期:2026年1月-2027年12月,工期24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和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