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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常自然资规告字〔2026〕4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幅工业用地“标准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详见附表)
| 地号编号及土 地 位 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 证 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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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 筑 密 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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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区辉埠片区A2026-3号地块 |
11439 |
工业用地 |
1.5≤容积率 |
≥40% |
≤20% |
50年 |
309 |
61.8 |
| 备注 |
该地块现有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随土地使用权一并出让,其评估价值0.8646****开发区单独收取,出让范围内,现有建筑物、构筑****开发区要求处置,涉及安监、质监、房屋安全鉴定、消防、环保、供电、给排水、工程许可、施工许可及验收等手续办理由土地竞得人自行负责,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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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地经济技术指标
| 地号编号 |
产业类型 |
投资强度 (万元/亩) |
亩均税收(万元/亩) |
单位能耗增加值 (万元/吨标准煤) |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
| ****开发区辉埠片区A2026-3号地块 |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200 |
≥30 |
≥4.1 |
≥5235.2 |
| 备注 |
项目用地各项指标和综合验收等按“标准地”指标执行,具体由相****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职责或协议履行监管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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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凡通过对应工业项目决策咨询审查的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县范围内拖欠土地出让金者除外,若上述对象竞得土地,则取消其竞得资格,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申请人应单独申请参加竞买,若由自然人竞得的,****公司。开发建设项目涉及的县外建筑承包商须在**县缴纳所有税费。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申请报名时应当****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底价(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竞买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具体办理流程详见交易平台提供的操作手册、操作指南。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须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竞买申请人,无需重新办理;如数字证书过期的,需办理延期手续。
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网址:https://www.****.com/portalBrowse/certificate-guide
五、本次拍卖出让公告时间: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2月12日;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2月12日16时;地块的拍卖时间具体如下:标书代写
****开发区辉埠片区A2026-3号地块拍卖时间: 2026年2月13日9:30;
以上时间均以**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须知》等。《拍卖出让须知》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七、现场咨询:****利用科(**县白马路161号;咨询电话:0570-****070)。
系统网络技术咨询:186****9793 189****0170
八、申请人须按照拍卖出让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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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