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采购CA电子签名数字认证证书项目
拟采购的预算金额:¥7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万元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目前所使用的电子签名系统厂商为******公司,由于电子签名CA认证服务的特殊性,在电子签名CA认证服务对接******公司的电子签名系统的过程中会涉及到接口支持、算法支撑,证书格式、签名算法格式等多个技术问题,选择同一家厂商的电子认证产品可做到与现行电子签名系统的无缝对接,能够减轻院内应用系统开发工作量和因此产生的开发、对接费用,也能够避免因不同厂家产品对接带来的二次开发以及系统不兼容的问题。同时,电子签名CA认证服务作为电子认证产品服务,其产品供应商需要具备电子认证服务资质、司法鉴定服务资质、电子保全服务能力资质,才能切实有效地维护保障我院在应用流程中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作为具备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的电子认证服务商,具备上述资质,能够为我院提供成熟、合法合规的电子认证服务。综上,考虑到电子签名CA认证服务在采购后技术对接以及系统集成的可靠性、统一性问题,以及电子签名CA认证服务在应用过程中的合法合规性问题。本项目只能由******公司或其唯一销售商提供,******公司授权****为本项目在**的唯一销售商。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项第7款“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的规定,我院申请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益宁街道银屯路106号8栋6号三楼
三、公示期限
5个工作日(2026年01月24日至2026年01月3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市**区**街道**东路200号
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0874-****581
监督电话:087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