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妥善解决我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问题,防范化解建设工程领域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提升我市建筑消防安全水平,按照市安委会《**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委〔2025〕46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评估工作,现就公开征集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评估技术服务机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6年1月23日至2月28日。
二、征集条件
****设计行业甲、乙级资质的设计单位。
(二)具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行业一、二类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
(三)具备从事消防安全评估服务条件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详见附件1)。
三、申报程序
本次征集工作按照企业自荐,****建设局初审、登记、管理,****支队依法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进行监督检查。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建设局、****支队根据工作需要、机构自身情况、机构作用发挥情况等,适时动态调整、充实机构名录。
(一)所需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文件等复印件;
2.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证明;
3.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还应提供满足从事消防安全评估条件所需要的相关人员、场所以及硬、软件设备配备佐证材料等(如购买发票原件、实景照片、相关合同、管理文件等);
4.报送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报送方式
请符合要求的设计单位、图审机构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填写《**市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评估技术服务机构报名表》(附件2),并将报名所需资料附在报名表后报送至****410室。纸质资料需在每一页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并同步提供扫描件备查。
(三)公示公告
1.公示时间:2026年3月2日—2026年3月7日。
2.公示地点:****建设局网站(https://jsj.****.cn/)。
四、其它事宜
(一)本次征集评估机构主要目的为有效推动工作开展,不影响其它符合条件的机构参与我市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评估。
(二)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评估由设计单位负责的,设计单位应具备被评估工程设计业务范围所需的设计资质。消防安全评估由图审机构负责的,应具备被评估工程图审业务范围所需的资质。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评估由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负责的,****支队在审查评估报告时一并复核从业条件。对不具备资质条件或从业条件,违规承揽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评估的机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厉查处。
****建设局联系人及电话:郑文,0839-****469;邮箱:****@qq.com。
****支队联系人及电话:廖国荣,158****3303。
附件:1.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通知
2.**市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评估技术服务机构报名表
**** ****支队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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