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01编制单元LC01-08-18A等三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图则》经贺****领导小组2026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建设厅****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规定,将该调整图则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位于**市**大道与**中路交汇处西北侧。
二、主要公示内容
根据《****中心****01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前:
LC01-08-18A地块用地面积约3亩,用地性质为社会福利用地,容积率不高于2.0,建筑密度不高于35%,绿地率不低于35%,建筑限高为24米。
LC01-08-18B地块用地面积约1.6亩,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绿地率不低于65%。
LC01-08-18C地块用地面积约4.8亩,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不高于1.8,建筑密度不高于30%,绿地率不低于25%,建筑限高24米。
调整内容:将LC01-08-18A、LC01-08-18B、LC01-08-18C调整为LC01-08-18A和LC01-08-18B两个地块,调整后LC01-08-18A地块的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商业建筑比例不高于10%,指标按照容积率不高于2.1,建筑密度不高于30%,绿地率不低于30%,建筑限高36米进行控制;LC01-08-18B地块的规用地性质及划指标按现状保留。
三、公示地点
(一)**日报。
(二)****网站http://hz.****.cn/。
(三)**市**大道与**中路交汇处西北侧。
该控规调整内容涉及周边相关利害人的合法权益,按程序现向社会公示,如社会各界人士及相关利害人对该控规内容有异议和建议,请于公示期(共30天,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2月21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通讯方式、利害关系证明等材料)送达或发邮件到****城市建设科(地址:**市**大道403号,电话:****433,邮箱:hzcsjsk@gxj.****.cn)。
附件:1.区位图
2.调整前图则
3.调整后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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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