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管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编制的《****中心**(贡**区、贡江新区、木梓岭片区)详细规划》贡**区****地块规划调整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现将批后成果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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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4日
《贡**区****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批后公布稿
一、项目概况
1.地块区位
本次论证报告****中心**贡**区,**北路(规划城市支路)与福兴路(规划城市支路)交叉口东**,为中心**详规中的贡**区****地块。
2.规划范围
本次拟调整****地块位于规划道路**北路与福兴路交叉口东**,地块面积约4735.54平方米。
二、调整内容
1.用地性质调整
拟将****地块4735.54平方米(合7.05 亩)****停车场用地(120803)调整为商业用地(0901)。
2.地块指标调整
中心**详规商业用地的指标控制要求为:容积率≤2.0、建筑密度≤45%、绿地率≥25%、建筑限高≤40m,综合考虑地块所处区位及建设条件,确定调整后地块指标:容积率≤1.6、建筑密度≤30%、绿地率≥25%、建筑限高≤24m。
****地块指标调整前后对比
| 指标类型 | 调整前 | 调整后 | 备注 |
| 地块编码 | **** | **** | - |
| 用地代码 | 120803 | 0901 | - |
| 用地性质名称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商业用地 | 用地性质调整 |
| 用地面积(㎡) | 4735.54 | 4735.54 | 不变 |
| 容积率 | 0.8 | 1.6 | 增加0.8 |
| 建筑密度(%) | 20 | 30 | 增加10% |
| 绿地率(%) | 20 | 25 | 增加5% |
| 建筑限高(m) | 18 | 24 | 增加6m |
| 机动车停车位 | 160个 | 1.1个/100㎡建筑面积 | - |
| 非机动车停车位 | - | 4.0个/100㎡建筑面积 | - |
三、调整必要性
为优化土地**配置、提高效益,本次调整将********停车场用地调整商业用地,采用地下停车与地上商业复合开发模式,显著提高土地使用效率。调整后有效****社区商业服务覆盖不足,满足周边居民、学校便捷消费需求,完善“15分钟便民生活圈”。同时,在地块处城市重要功能轴线的关键位置引入商业功能,有助于打破单一居住格局,塑造疏密有致、富有韵律的城市界面,提升空间活力和视觉丰富性。
综上所述,本次规划调整是有必要的。
四、调整可行性分析
用地性质调整方面拟调整地块周边现状及规划停车**可满足需求,调整后商业****停车场,并建议通过错峰共享机制提高使用效率,结合周边规划****停车场。建筑布局方面在满足使用需求的前提下,建设复合功能建筑,合理布局商业与服务设施,各项指标均符合规范要求,且对周边建筑**影响甚微。建议后期结合****泵站使用需求,灵活调整地块内的整体布局。调整后****中心**详规对商业用地指标控制。市政基础设施水、电、污水等新增负荷对片区影响极小,燃气无影响,现状路网及管网容量可承受新增负荷。交通可通过地块配建及周边路网疏解。
综上所述,本次规划调整是可行的。
五、结论
通过以上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可知,本次详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城市、镇控****审批办法》(建设部令7号-2011)、《**省城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2008年)、《**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24 版)的要求,从技术的角度来看,对《****中心**(贡**区、贡江新区、木梓岭片区)详细规划》****地块用地性质及指标调整是必要的、可行的。建议地块的规划条件按照以下结果进行调整。
****地块调整后指标表
| 用地代码 | 0901 |
| 用地性质 | 商业用地 |
| 用地面积(平方米) | 4735.54 |
| 容积率 | ≤1.6 |
| 建筑密度(%) | ≤30 |
| 绿地率(%) | ≥25 |
| 建筑限高(m) | ≤24 |
| 机动车停车位(个) | 1.1个/100㎡建筑面积 |
| 非机动车停车位(个) | 4.0个/100㎡建筑面积 |
附图:
附图1:项目区位图
附图2:规划范围图
附图3:调整前土地利用规划图
附图4:调整后土地利用规划图
附图5:调整前规划分图则
附图6:调整后规划分图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