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龙出行” 共享单车项目
资产转让公开拍卖会更正公告
我司原定于2026年1月26日上午10****中心举行****“小龙出行” 共享单车项目资产转让公开拍卖会,****公司原定的拍卖方案,现将拍卖手册的内容进行如下更正:
一、竞拍须知(拍卖规则)第三条申请竞买手续中“拍卖未成交者,拍卖会结束后在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回保证金”更改为:拍卖未成交者,拍卖会结束后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回保证金。
二、竞拍须知(拍卖规则)第六条拍卖成交价款的支付中第一项,“买受人需在《资产转让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该成交价款含税)支付至委托人指定的账户,不接受分期付款”更改为:买受人需在《资产转让协议》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该成交价款不含税,买受方还应缴纳相应的税款)支付至委托人指定的账户,不接受分期付款。
三、竞拍须知(拍卖规则)第十条“......买受人在按约定时间与委托人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及缴清相应款项后5日内”更改为:.......买受人在按约定时间与委托人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及缴清相应款项并按《资产转让协议》履约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竞标保证金。
四、资产转让协议第一条转让价款“甲方以拍卖活动成交价人民币元 (大写 )将该资产转让给乙方”更改为:甲方以拍卖活动成交价人民币 元(大写 )将该资产转让给乙方,此价款为甲方净得价款,不包含本协议约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税费。
五、资产转让协议第二条款项支付第一项中“......并在签订协议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成交款人民币 元(大写 ),足****银行账户。”更改为:......并于签订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成交款人民币 元(大写 )以及税金人民币 元(大写 ),两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足****银行账户。
六、资产转让协议第五条款项资产处置及安全责任中第一项“乙方须在付清本协议第三约定的全部款项后......。更改为:乙方须在付清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全部款项后......”。
七、竞拍须知(拍卖规则)内所有的《资产转让合同》更改为《资产转让协议》。
其它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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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3日
委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