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苏锡路拓宽改造一期工程)

审批
江苏-苏州-虎丘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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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公告(**高新区(**区)苏锡路拓宽改造一期工程)

【信息时间: 2026-01-23 15:05

苏虎府征告〔2026〕2号

经《****政府关于**高新区(**区)苏锡路拓宽改造一期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25〕661号)文件批准,同意我区征收集体土地7.4751公顷,现将征收土地公告如下:

一、项目(地块)名称

**高新区(**区)苏锡路拓宽改造一期工程。

二、土地征收的面积、用途、位置

地块编号

用途

被征地单位

地类面积(公顷)

具体位置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含耕地

2024-005

基础设施用地

**高新区(**区)通安镇

******社

0.5817

0.1138

0.0011

0.0008

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2024-005

基础设施用地

**高新区(**区)通安镇

******社

1.1574

0.1242

0.1283

0.0168

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2024-005

基础设施用地

**高新区(**区)通安镇

******社

0.9048

0.7071

2.0910

0.0466

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2024-005

基础设施用地

**高新区(**区)通安镇

******社

0.3016

0.2133

1.9238

0.0358

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2024-005

基础设施用地

**高新区(**区)通安镇

******社

0.1022

0

0.1155

0.0677

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合计

3.0477

1.1584

4.2597

0.1677

三、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苏府规字〔2024〕6号)的规定执行。

四、安置对象、方式及社会保障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按照《**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的规定执行。本次征收不涉及人员安置。

五、相关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被征地****中心所联系办理土地权属证书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将由自然**主管部门依法办理。

特此公告。

附图: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

2026年1月23日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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