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湖高新区关于征集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参与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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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湖高新区关于征集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参与机构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切实做好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根据《关于组织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皖民养老函〔2026〕2号),决定开展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自愿参与、信誉良好,可以在慈湖高新区范围内持续开展相应养老服务工作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二、基本条件

(一)养老机构

1、依法办理登记,并在慈湖高新区民政部门备案;

2、承诺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等强制性标准要求;

3、在硬件设施、失能护理能力、护理人员配比、服务质量管理等方面具备收住中度失能及以上等级老年人的服务条件;

4、未被相关单位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活动异常或经营异常名录、违法失信名单;

5、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全责任事故和重大服务纠纷;

6、未涉嫌从事养老诈骗、非法集资等行为。

参与养老机构应做到:

1、老年人因身体状况变化等因素不再符合补贴条件的,****民政局;

2、遵守本次补贴统一规范和要求,应具备使用“民政通”等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相关信息系统的能力,承诺按照补贴政策要求,严格保护老年人个人信息安全,将接受机构养老服务的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入住协议、服务情况、消费金额、电子消费券核销凭证等材料及时上传至“民政通”;

3、参与机构应加强自律,做到诚信守法经营,不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各项费用应明码标价,不得出现虚假服务、以次充好等行为,不以任何形式骗取套取补贴资金。

4、参与机构应具备补贴垫资能力和及时退回补贴资金能力,自愿先行垫付补贴资金,接受补贴资金的兑付周期。如发生老年人退住情形,养老机构应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老年人实际支付金额,并按活动有关要求将财政补贴资金退回指定的财政账户;

5、公开承诺做到不存在“先涨价后抵扣”等行为。

6、参与机构应自觉并配合全过程接受监管、检查和审计,对补贴资**全负直接责任,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

****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1、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括养老服务;

2、有固定的经营活动场所,依据《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附件1****社区养老服务工作;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养老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具备健全和完善的服务管理制度;

4、在硬件设施、人员配备、服务质量管理等方面具有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

5、未被相关单位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活动异常或经营异常名录、违法失信名单;

6、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全责任事故和重大服务纠纷;

7、未涉嫌从事养老诈骗、非法集资等行为。

参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应做到:

1、老年人因身体状况变化等因素不再符合补贴条件的,****民政局;

2、遵从本次补贴统一规范和要求,应具备使用“民政通”等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相关信息系统的能力,承诺按照补贴政策要求,严格保护老年人个人信息安全,将接受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的服务项目、服务情况、消费金额、收费凭证、电子消费券核销凭证等材料及时上传至“民政通”;

3、参与机构应加强自律,做到诚信守法经营,不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各项费用应明码标价,不得出现虚假服务、以次充好等行为,不以任何形式骗取套取补贴资金;

4、参与机构应具备补贴垫资能力和及时退回补贴资金能力,自愿先行垫付补贴资金,接受补贴资金的兑付周期。如发生老年人取消服务情形,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应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老年人实际支付金额,并按活动有关要求将财政补贴资金退回指定的财政账户;

5、公开承诺做到不存在“先涨价后抵扣”等行为;

6、参与机构应自觉并配合全过程接受监管、检查和审计,对补贴资**全负直接责任,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

1、养老机构需提供下列材料:

(1)参与机构申请表(附件2);

(2)登记证书;

(3)备案文书;

(4)食品经营许可证;

(5)消防审验意见书(备案书);

(6)法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7)从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

(8)机构人员花名册、劳务合同、缴纳社保证明、资质证明材料;

(9)服务项目信息备案表(附件3);

(10)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签字盖章的养老机构诚信承诺书(附件5);

以上每份材料均需盖养老机构公章,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一并报送电子版(原件扫描)。

2、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需提供下列材料:

(1)参与机构申请表(附件2);

(2)登记证书;

(3)备案文书;

(4)服务场所权属(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5)法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6)从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

(7)机构人员花名册、劳务合同、缴纳社保证明、资质证明材料;

(8)服务项目信息备案表(附件4);

(8)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附件6)。

以****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公章,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一并报送电子版(原件扫描)。

(二)遴选。****事务局根据申报材料对机构的资质进行审核,确定符合要求的机构承接项目。

(三)公示。****事务局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四、退出机制

机构入选后,如发生下列任意一种情形,遴选方有权单方面撤销报名机构的活动资格,一切不利后果由报名机构承担。
1、未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以及民政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工作,未履行公告中的相关工作要求或后续不再符合上述相关条件;
2、在民政部门组织的抽查、检查中被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3、出现重大违法行为、重**全事故,严重失信行为等情形。
五、报名时间与地点
1、提交资料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2026年1月28日,逾期递交资料不再受理。

2、提交资料地点:****管委会社会事务局

联系人:高丽

联系电话:0555-****154

附件:1、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

2、参与机构申请表(模板)

3、养老机构参加电子消费券核销的服务项目信息备案表

4、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参加电子消费券核销的服务项目信息备案表

5、养老机构诚信承诺书

6、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

附件2.参与机构申请表(模板).doc

附件4.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参加电子消费券核销的服务项目信息备案表.docx

附件6.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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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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