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排水防涝提升-排涝通道综合治理工程(一期)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2 月3日9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城市排水防涝提升-排涝通道综合治理工程(一期)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215000元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费率2.1%(暂估约21.5万元)
采购需求:**市城市排水防涝提升-排涝通道综合治理工程(一期),位于**市,主要内容为:1)**杨河路沟过北外环预制双孔箱涵约40米,现浇箱涵约35米,整治杨河路沟明渠600米;(2)张韩沟过路涵改造,**箱涵约70米;(3)对**北路与青年路交叉口积涝点治理,**D1000雨水管道约40米,**排水明渠约300米;(4)8号沟暗涵治理,改造雨水箱涵约110米。**工程费约1025万元,暂估监理费约21.5万元。内容主要为对该项目的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监理工期同工程施工工期(具体以开工令为准,包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月28日17:30
地点:****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2月3日9点00分标书代写
地点:********A座11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2月3日9点00分(**时间)
地点:********A座11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是否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
2.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现场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直接资料;中标后不得再对现场因素提出非议。
3.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长山北路16号
联系方式:王然 159****67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A座1001-1003室
联系方式:0561-****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萍
电话:133****8689